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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24/2021-645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1-13 16:27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0〕111号)、《2020年绍兴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绍政办综〔2020〕7号)和《2020 年上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虞政办发〔2020〕74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强化意见征求,加强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常态化开展主动公开

做好环评审批、行政处罚、环境质量、环境执法等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上虞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4条(机构信息1条、政策文件信息24条、规划计划信息932条、人事信息7条、信息公开年报信息2条,其他重点领域、建议提案等信息5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6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条),微信微博发布信息197条,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政府平台发布信息1633条。

(二)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

严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依规、答复及时、记录清晰、存档完整。今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按时办结5件(其中1件为上年转办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

按要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梳理细化生态环境领域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逐项认定公开属性、确定公开标准,编制完成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两级审核制度,信息公开前需经过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信息员校核后再发布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四)加强完善平台建设

根据要求进一步优化上虞区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中生态环境分局的栏目设置,新增 “权责清单”“决策部署落实”“建议提案”“新媒体运用”等栏目,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设置7个一级栏目、19个二级栏目。进一步优化上虞区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中政务公开的栏目设置,新增“主动回应”“意见征集”“意见反馈”等栏目。进一步规范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指定专人进行运营和管理,力争每周至少更新1次。

(五)严格落实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促使各科室(单位)重视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同时及时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问题的整改工作,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0)新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22

6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

41

14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0

90

97

行政强制

6

-3

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0

1423.603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0)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000

4

二、上年(2019)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000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00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000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000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

00000

1

(七)总计

4

1

0000

5

四、结转下年度(2021)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随着各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我区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总体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薄弱,解读回应、公众互动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2021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队伍力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二是加强交流互动,积极完善主动回应、意见征集、意见反馈等栏目,加强与公众的交流互动,解读政策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专业性强的政策;三是加强新媒体管理,坚持质量优先、管理先行,明确规范的工作程序,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指定专人专岗负责发布工作,打造高质量的政务新媒体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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