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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02/2021-65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1-20 08:57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上虞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上级单位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务公开要求,切实打造“阳光财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加强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有效的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具体从三方面做好工作:

(一)组织高度重视,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平台建设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单位内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党委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在保密前提下,进行规范公开,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公开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完善平台建设根据区统一安排,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新设“权责清单”“决策部署落实”等栏目,强化网站建设,定期维护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完善。

(二)公开形式多样,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不断丰富完善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网的网络平台进行全方位的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9条二是上虞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财政政策解、工作动态等信息113条,累计阅读量达5.2完人次,编《上虞财政》政策法规专刊向社会发放一千余份。三是利用局宣传窗以及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财政宣传,公布有关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2020年,通过在各级媒体刊登报道公开信息40余条。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2020年处理依申请公开5件,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三)优化监督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落实责任,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处理等事项能第一时间得到落实和反馈。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科室(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按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及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按照有关制度予以责任追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按期督查整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上虞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财政政策解、工作动态等信息113条;通过在各级媒体刊登报道公开信息40余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0)新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5

121.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共处理答复依申请公开5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0)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2019)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2021)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问题及措施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不够强;三是个别目录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以上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持续探索、不断改进。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几方面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工作人员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实施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各科室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利用平台媒介,加强信息公开的互动性,重视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准确回应社会关切注重结果公开的同时也要重视过程公开。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宽信息收集途径,严格按照上级最新要求,规范、及时有效地更新各个栏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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