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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681/2021-647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1-25 09:02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2020年上虞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条,众了解政府信息、监督政府工作提供极大方便。

(二)建立健全制度情况

一是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上虞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民政信息。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1名,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三)编制更新信息情况

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上虞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人,对,及时编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

(四)规范公开内容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20年在低保、低边、临时救助、养老服务券发放、困境儿童救助、孤儿补贴发放等补助资金发放公示上做到按规定进行公示。

(五)公开形式载体情况

多措并举,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绍兴市上虞区政务信息公开网的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做好“最多跑一次”等重点内容的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上虞民政”及时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今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85条,粉丝量由2019年的400人增长至1300余人。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通过《上虞日报》、上虞电视台、看上虞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宣传民政领域各项政策等。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为了更好的运行政务信息公开,我局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实时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针对市、区级开展的测评、第三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我局及时整改并对外公开反馈,对于群众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一些好的建议也及时采纳。

(七)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流程、保密审查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八)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新开通基层政务公开网站包含养老服务、三公经费等专栏领域,并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机构设置栏目进行了调整完善,加强了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6

31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当前工作形势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还比较淡薄,思想还停留在“能不公开尽量不公开”的阶段,尚未形成一种自觉公开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是部分栏目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注重政策文件或项目本身的公开,但对实施效果公开不够。

(二)改进的具体措施

一是修订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制度,除政务公开外,将党务公开也纳入信息公开范围,并编制党务公开目录。

二是加大学习力度,重点培训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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