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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921/2021-649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1-27 09:49
发布单位: 区行政执法局

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落实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区政府网站http://www.shangy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0575-8221177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一年来,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服务,全面完成了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坚持政策引领,健全组织架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以副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信息公开、透明的基本精神引领开展局各项工作,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深耕服务平台,确保信息通畅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自《条例》公布以来,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各部门职责,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协助,以区政府信息公开、上虞城市管家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媒介平台,确保了信息的上传下达,使人民群众能第一时间获取有效信息。

(三)加强核查监督,提高执行能力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采取“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由起草单位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有效,并提高工作效率,取得工作实效,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的实施和开展。同时,积极推进办公软件正规化操作流程,为安全高效的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大力度推进办公室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4

28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2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9

226

309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40

152.4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去的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工作规范化刚刚起步,与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程度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三是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网站,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的渠道不多,各种渠道之间的互相补充关系也不够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其职责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进一步拓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强化管理,服务公共群众。三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信息发布形式。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施行,已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机关职能、行政许可办理结果、行政处罚决定、公务员招考录用结果等十五类信息。我局下一步会严格对照《条例》规定公开的范围和深度,遵守和执行《条例》的相关要求,明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打造阳光型政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通过加强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上虞城市管家”品牌建设为抓手,通过优化公开细节,提升信息质量,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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