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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59/2021-650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1-29 15:31
发布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新条例)要求,现公布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新条例和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详细安排部署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我局党委副书记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我局信息公开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组成人员由局科室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局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工作;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作为信息员。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在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改革后,根据新的职能配置,及时更新领导成员、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能等信息;及时公开人事信息、采购信息、政策文件等内容;同时,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监督保障。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实行公开信息两级审核制度,信息公开前需经过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信息员校核后再发布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严格落实考核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区统一安排,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加强信息更新维护,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每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聚焦交通主要工作,我局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交通运输信息以浙江政府服务网、上虞区政府网站、上虞交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主进行公开。同时,我们还结合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公开:政府部门的广播、电视、报刊、刊物等媒体,绍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区便民中心交通行政办事窗口,下属单位的服务中心,各交通公共服务场所、下属单位的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交通行业投诉、举报和服务电话等公开方式。此外,在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绍兴市信访综合平台、虞情在线平台受理相关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局上虞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0条(累计总量1036条),上虞交通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29条(累计总量447条)。其他,在绍兴政务信息、上虞今日政务和上虞信息上公开信息28条,在中国交通报、省交通旅游导报、绍兴日报、上虞日报等静态传统媒体上公开信息123条,在浙江电视台、绍兴电视台、上虞电视台等动态传统媒体上公开信息45条。在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受理8件,绍兴市信访综合平台受理来电1670件、来访来信86件,虞情在线平台受理10件。我局在上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见下图: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一览表

目录

年度发布数(条)

累计总发布数(条)

机构信息

17

17

政策文件

21

125

工作信息

85

848

人事信息

4

32

信息公开年报

2

13

重点领域

1

1

总计

130

103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5

-13

8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3

0

5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1

0

977

行政强制

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620

263.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虽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但仍存在发布内容及形式过于单一、政务动态信息发布及时性主动性不够、信息发布栏目分类不够清晰规范等问题。2021年,我局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密切关注、及时解读交通行业相关的热点话题,以信息公开来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并积极回应社会对交通的关切,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整体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和理论化水平,公开常态化将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相关交通信息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交流,通过学习、考察、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项政策、制度落实落细,真正发挥政务公开信息对我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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