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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5264/2021-650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1-29 16:01
发布单位: 汤浦镇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15日发布)精神为引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透明化顺利开展,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建设

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我镇进一步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任联络员,其他办线主任为成员。同时要求行政村调整优化“三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村书记任组长,两委班子为成员。由村书记统筹部署“三务”信息公开工作,两委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安排,具体负责各类信息采集、发布、审核、维护、问题反馈等工作。

2.规范政务公开平台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本乡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查询检索功能,方便群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提高公众的体验满意度。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工作,及时清除不合规的新媒体账户。根据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切实加强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日常管理,确保新媒体账号的信息内容和技术安全。

3.优化信息公开栏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汤浦实际,在原先设置目录的基础上,新增建议提案、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子栏目,将土地流转、农田水利工程、筹资筹劳、宅基地使用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以及社会救助、养老保障、医保社保、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等民生领域信息及时发布至政务公开平台,保证“应公开尽公开”,提高信息工作的透明度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4.强化监督保障

1)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继续深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审查、政府信息动态调整等制度。

2)加强培训指导。召开全镇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工作会议,统一认识、明确信息发布要求。通过集中培训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工作人员把握新要求,适应新形势

3)加强考核评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2020年,汤浦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4)实行社会评议。接受公众对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采取咨询协商、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深化拓展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

二、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0年全年公开政府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许可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0项,政府集中采购160项,采购总金额376.789804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汤浦镇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0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2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0

16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0

3767898.04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撤诉0

2

六、全面优化监督考核

对各村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实行按期督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定时抽查村公开栏目内容,把村务公开工作列入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对村务信息公开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责任制考核组扣分。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时效性尚需加强;

2.政策解读可读性亟需提高;

3.规范性文件制定仍需规范。

(二)改进情况

1.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第一发布人”意识。强化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人员的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机关干部日常培训内容,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切实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2.丰富解读形式,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采用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解等方式解读政策,积极利用门户网站以及两微一端,不断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传播性。对公布后收到的质疑及时回应,作出深度解读,提高群众参与决策的热情。

3.坚持依法行文,牢记“第一制定人”原则。树立“规范性文件是行政立法活动的有机延伸”的观点,统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健全并落实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审议、公布、备案等制度。在文件公布后加强舆情收集,多渠道增进与公众的交流和互动。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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