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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390/2021-65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1-29 18:01 | |
发布单位: | 谢塘镇 |
2020年度谢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20年度谢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指导帮助下,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谢塘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走上了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公开政府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行政许可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件,行政处罚29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0项,政府集中采购43项,采购总金额281.8261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谢塘镇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0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镇政府注重政府信息安全管理,未发生失密、泄密事件。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规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把关系国计民生,特别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及时地公开、更新信息。与此同时,建立健全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对上网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方面 谢塘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政府门户网站和自媒体平台。目前载体均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集约化建设,基本实现了技术平台、页面风格的统一和资源信息共享。网站设有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公共服务、便民资讯等板块,其中建有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及社会公益事业重点领域等信息栏目。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及时公开各类信息,确保群众和其他部门能及时知晓镇政府的工作动态。 同时,针对平台建设和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监督,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不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三是主动接受第三方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评估,认真对照第三方反馈意见开展整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谢塘镇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新修订《条例》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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