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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24/2020-65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1-04 09:36 | |
发布单位: | 生态环境分局 |
关于开展夜间大气执法检查暨2020年“飞鹰3号”专项行动的通知 | ||
为进一步改善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环境质量,减少信访,排除隐患,进一步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打击各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决定开展夜间大气执法检查暨2020年“飞鹰3号”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对象 道路巡查过程中发现厂界异味企业 二、检查内容 1、生产项目的环评审批、验收情况,生产工艺、设备是否与审批或验收时一致,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小建大、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等情况。 2、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是否存在闲置、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情况。排污口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建设规范的大气污染物采样平台。相关的标识标牌是否上墙。 3、是否存在无组织废气(VOC)未收集或收集不到位情况,是否存在固废及原材料露天堆放散发异味情况。 三、检查要求 1、执法人员随带执法证件和相关执法设备、执法文书、采样工具; 2、做好检查记录和汇总。 3、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规问题的,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涉及逃避监管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立案查处。 四、检查时间 2020年4月22日
绍兴市上虞区境监察大队 2020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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