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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913/2021-644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1-07 16:44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新一轮强冷空气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区气温将持续下降,预计2021年1月7至9日平原地区最低气温-6~-7℃,山区-8~-10℃,有严重冰冻,区气象台于1月6日16时55分发布低温橙色预警信号。为切实做好强冷空气防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冷空气防御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当前强冷空气防御工作,严格落实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层层压实防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消除低温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不利影响。

二、加强气象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

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密预报频次,持续做好灾害性天气过程的预测、预报、预警工作。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根据天气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风险会商研判,分析灾害发展态势和影响范围,精准制定防御应对措施。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和避灾科普知识,提醒公众做好防范应对。

三、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防御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公安、交通部门要密切监视各重点交通干道,制定交通疏导和管控方案,及时开展桥梁隧道、长下坡等易冰冻易打滑路段的除雪除冰工作,确保交通通畅和人员物资运输安全有序。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等重点部位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措施落实,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供气保障。建设部门要加强在建工地、简易厂房、危旧住房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防止坍塌造成人员伤亡。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部门要加强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做好优化调度,确保正常运行。经信、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企业运行监测,落实防寒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和指导农户做好农业防灾措施。教育部门要合理安排学校教学课程,加强校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排查,及时提醒家长做好学生防寒、防冻以及安全出行。文广旅游、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检查旅游景点及特种设施设备,落实防寒应急预案,保障游客安全。发改、经信、市场监管、商务、供销等部门和单位要保障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和社会稳定。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低收入人群、孤寡老人、偏远山区群众、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防寒防冻,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各属地要做好避灾安置场所准备,发现危情时,及时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并密切关注困难群众,尤其是加强独居孤寡老人的走访慰问。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灾害性天气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队伍和物资的备勤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迅速、妥善处置。         

   

    绍兴市上虞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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