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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k151292752/2021-7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百办〔2021〕21号 公开日期: 2021-10-12 20:52
发布单位: 百官街道 有效性: 有效

百官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

各社区:

为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提升生活品质,有效应对出行需求,根据《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上虞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实施方案》,结合百官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自愿、自主实施、政府引导、各方支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且签订协议,并依法妥善处理好周边相邻关系。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后,相邻住宅业主日常生活受到直接影响的,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与相邻住宅业主协商解决。

二、实施主体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绍兴市范围内城镇国有土地上四层及以上(含架空层),未设置电梯的非单一产权的多层住宅。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业主。申请人负责意见统一、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上述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上述工作。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三、目标任务

合各社区实际,2021年加装电梯的目标任务数为:城南社区2台、上源闸社区2台、龙山社区2台、平阳山社区2台、九浸畈社区2台、阳光社区3台、卧龙山庄社区2台、凤山社区2台、胜利路社区4台、半山社区2台、文化社区4台、金渔湾社区2台、西横河社区3台、恒利社区3台、万和社区3台、高丰社区2台、大通社区2台、星光社区2台、天祥社区2台、绿城社区2台、头甲社区2台、二甲社区2台、四甲社区2台、岭光社区2台、盛丰社区2台、星宇社区2台,共计60台。

四、组织实施

(一)宣传、摸排阶段202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各社区要落实专人开展全面调查、摸排辖区内既有住宅小区现状,掌握每幢楼的情况,并进行意见征询。同时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明确有意向申请加装电梯的单元。上门征询时应携带相关资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知识解答、附2授权委托书、附3业主意见征询表、附4加装电梯协议书)。

(二)前期工作阶段2021年5月1日至5月15日)

各社区要积极与单元申请人做好对接工作,按照加装电梯试点操作流程(详见附表8)推进加装电梯工作进程。

(三)建设推进阶段(2021年5月16日至2021年11月30日)

由村镇建设办会同建设局督促电梯单位加快电梯加装工作的实施,协调管线单位管线迁改工作,加强巡查、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确保电梯加装项目顺利完成。

(四)竣工验收阶段(2021年12月1日起)

做好实施电梯加装项目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落实补贴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等由业主自行承担,具体费用可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百官街道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政府给予25万元/台的资金补助。涉及管线迁移所需费用,由区政府和管线迁移单位各承担50%。

(二)考核机制

百官街道成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专班,对加装工作的协调、推进实施全程跟踪式服务。各联系片长要加强对社区的督促、指导。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纳入2021年度百官街道对社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加装电梯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评先评优考核依据之一。

对完成街道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数、并通过区建设局联合验收的,每台奖励5000元;未完成街道下达的目标任务数,不作奖励。

 

附件:1.百官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百官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授权委托书

3.百官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见征询表

4.百官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5.百官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

6.街道初步审核意见表

7.百官街道社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展表

8.上虞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操作流程图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

百官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百官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领导,成立百官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督促、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长:朱柏治

副组长:方坚虹、李立刚、夏炎军、朱利刚、魏水良、王唯洪、俞炳泉

  员:各社区片长、党建办、政法办、村镇建设办、社区办、派出所、各社区书记、各联社区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办,主任由魏水良兼任,党建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信息推送、资料收集;政法办、派出所做好日常维稳工作;社区办做好与社区对接与协调工作;村镇建设办做好与建设局的对接,电梯施工日常巡查、安全检查等工作;各社区做好宣传、摸排、协调与对接工作;联社区干部做好各社区指导工作。

附件2:

百官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小区     单元    位业主(名单附后)。

受委托人:                                     位业主代表作为实施小组。

序号

 名

身份证号

房号

联系电话

签名(加盖手印)

1






2






3






4






5






申请对象代表人:

序号

 名

身份证号

房号

联系电话

签名(加盖手印)

1






委托事项:

      小区   幢  单元增设电梯事宜,委托人特委托受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

委托权限: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提交申请、委托设计、公示征求意见、与业主进行协调、代为领取相关审批文书等。

  月   日

注:

授权委托书签订,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六条规定执行。

委托人名单(附后):

序号

房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名(加盖手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序号

房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名(加盖手印)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注:产权人及配偶均需签字并加盖手印

附件3:

百官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见征询表

业主:

源于广大业主关于增设住宅电梯的意愿,现根据省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相关规定,经业主讨论,拟申请增设住宅电梯。为确保增设电梯工作顺利进行,并在增设电梯期间得到你的支持配合,现特将业主意见征询表送达给您,请您在仔细阅读后认真填写。

一、增设电梯

1.是否同意增设电梯的意见

业主(产权人)


幢号房号


是否同意增设



注:填表人在是否同意增设/方案一栏只能用()选择一项,并加盖手印,放弃填写的一律视作同意。

二、资金筹措

1.前期建设费用(含设计、土建、电梯和安装等费用)

本工程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筹措方式,经初步测算,总费用约    万元,首先不考虑政府财政补贴的前提下,所在楼栋业主需自筹资金共    万元。

业主自筹费用分摊到户的计算规则为:以整个项目总资金为100%为基准,一楼____%、二楼____%、三楼____%、四楼____%、五楼____%、六楼____%、七楼____%。(不参与出资的,由所有出资的业主                             )。

具体每户应承担费用:

楼层

户数

每户分摊费用

合计






















总计:               万元

 

2.后期费用分摊方案(电费、电梯保养、修理和日常保洁费用等)

 

日常运行资金初步测算为    /年,其中电费    元,分摊方式为:一楼    %、二楼  %、三楼   %、四楼   %、五楼   %、六楼   %、七楼    %;其它保养、修理和日常保洁费等为     ,分摊方式为:一楼    %、二楼  %、三楼   %、四楼   %、五楼   %、六楼   %、七楼    %。

具体每户应承担费用:

楼层

户数

每户分摊费用

合计






















                                              总计:      元/

3.电梯大修及更新费用分摊

电梯大修及更新费用仍按原先申请电梯初装时测算需要的前期建设费用分摊比例办法进分摊。

4.是否同意上述前期建设费用、后期日常运营费用、电梯大修及更新费用分摊方案。

业主(产权人)


地址


是否同意



注:填表人在是否同意各类费用分摊方案一栏只能用(✓)选择一项,并加盖手印,放弃填写的一律视作同意。

 

 

 

 

 

业主签名(产权人夫妻双方):

 

 

 

 

见证单位:       ____社区

____年___月____日

附件4:

百官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单元增设电梯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坐落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在本单元(        小区     单元)增设载客电梯一部。

二、产权归属:增设电梯后的新增面积,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和土地分摊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申请主体:本单元相关业主自行组织实施增设电梯并民主推选出          为本单元增设电梯项目负责人(申请对象代表人)。

四、业主、电梯项目负责人或委托单位主要职责:

(一)业主主要职责:

 

 

 

 

 

 

(二)电梯项目负责人或委托单位主要职责:

 

 

 

 

 

五、资金分摊比例:业主承担的建设资金、电费和日常维护保养费用按下列办法分摊:

1.电梯建设总资金暂以    万元估算,各住户的分摊比例按以下办法执行,(不出资的,由所有出资的                                分摊),在完成项目结算后按比例多退少补:

    

楼层

合计

室号















占总金额的百分数









每户分摊数(万元)

















2.电梯电费的分摊办法

楼层

合计

室号















占总金额的百分数









每户分摊数(元)
















3.电梯日常维保费用的分摊办法

楼层

合计

室号















占总金额的百分数









每户分摊数(元)
















六、电梯投入使用后,除协议提到的有关事项外,其他凡涉及本梯使用的相关事宜,按照现行住宅电梯管理统一办法执行。不尽事宜由本梯业主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3份,区梯改主管部门执1份,每梯项目总负责人或代理单位执1份,所属街道或社区备案1份。本协议书复印至每位业主1份。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日期:           日。

九、其他约定:

1.同意成立筹建实施小组(交付使用后为管理小组),由                                        等(  )位业主代表组成,由申请对象代表人        全面负责做好项目筹建和日常使用工作(包括作为合同签字代表、履行电梯电表开户人和电梯使用管理者职责等),其它成员协助        做好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明确由        负责财务管理,负责建设资金,日常运行、维保等费用收缴支付等管理工作。

2.如政府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补偿时,按建设资金的分摊比例办法执行。

3.电梯使用过程中,应自学遵守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如违规使用造成电梯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违规者自行负担。

4.本单元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原产权人应当向买受人书面载明增设电梯相关事项,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

5.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的,房主应对增设电梯相关事项和费用与承租人作出明确约定,并负连带责任。

6.增设电梯日常运行、维保等费用明细每年公布一次,参与费用分摊的业主有权参与和审查相关财务信息。

十、本单元业主(产权人)签名:

房号

签名

房号

签名





























 

                                          见证单位(盖章):        

                                            月   日        

注:所有申请业主签订协议并经社区调查核实后报街道审核

附件5:

百官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

申请地址


总层数


该楼总梯数


每梯总户数


是否有架空层


业主代表负责人姓名


住房号


联系电话


房屋申请

情况说明

房屋结构


建成时间


申请房屋业主同意比例(百分比)


资金分摊是否签订协议


是否有后续管理方案


申请提供

材料

附件:

1.业主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全体申请业主授权委托书

3.全体申请人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

5.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业主意见征询表

 

 

注:附件2、3、4由业主完成并审核通过后,领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主送社区同时抄送街道协调小组、区梯改办。

附件6:

街道初步审核意见表

申请地址


总层数


业主信息


业主代表信息


联系方式


业主代表身份证号码


审核内容

拟加装电梯业主同意比例:

有无授权委托书(有或无):

是否有加装电梯资金分摊方案(是或否):

是否有加装电梯协议(是或否):

是否公示(是或否):

是否有书面反对意见(是或否):

社区调查意见

 

 

 

(社区盖章)

  月   日

街道审核意见

 

 

 

 

(街道盖章)

  月   日


 

 

 

附件7:

百官街道社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展表

(截止2021年  月  日)

社区名称

目标

任务

三环节

合计

2021年在建、完工数量

通过方案

联审数量

摸排情况数

(有意向)

完成率

合计

完工数量

在建数量

城南社区

2








上源闸社区

2








龙山社区

2








平阳山社区

2








九浸畈社区

2








阳光社区

2








卧龙山庄社区

2








凤山社区

2








胜利路社区

4








半山社区

2








文化社区

4








金渔湾社区

2








西横河社区

3








恒利社区

3








万和社区

3








高丰社区

2








大通社区

2








星光社区

2








天祥社区

2








绿城社区

2








头甲社区

2








二甲社区

2








四甲社区

2








岭光社区

2








盛丰社区

2








星宇社区

2








合计

60








备注:1.完工、在建、通过方案联审“三环节”的数据不得重复,即:已经计入完工的,不再计算在建、通过方案联审数据;已经计入在建的,不再计算方案联审数据。2.完成率=在建、完工合计÷指导性目标。3.此表按周报送。4.数量单位为台。

 

 

附件8:

上虞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操作流程图

一、

业主申请

以小区、幢或单元为申请对象,自愿协商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夫妻双方)同意加装电梯(试点期间,业主须100%同意),同时委托3-5人成立实施小组,明确其中1人为申请对象代表人,作为加装电梯具体工作实施(包括合同签字、电表开户人等)、后续管理使用(包括大修、更新)各项事宜的代表人,并就前期建设费用、后期日常运行费用、电梯大修及更新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提出书面申请。

二、

社区把关

业主(夫妻双方)凭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以及房产证到社区按要求填写业主意见征询表、授权委托书、项目协议书等相关表格,并签名和加盖手印,经调查核实无误后,告知业主代表领取、填写加装电梯申请表并主送社区同时抄送给百官街道协调小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加梯办)。

三、

方案公示

由社区牵头,就申请对象加装电梯的初步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为加装电梯的实施平面图、立面图和公示公告等)在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及相关楼梯口、小区及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街道初审。

四、

街道初审

街道对社区提交的相关资料就拟加装电梯的初步实施方案(业主同意比例及详细证明材料;实施平面图;有无授权委托书;预算及资金方案;维保方案)及是否公示、是否有书面反对意见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通过后送加梯办。

五、

设计委托及设计图图审

申请对象或实施主体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装电梯专项设计,在提交有关材料(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加盖各专业负责人印章的施工图、原工程地址勘察报告、加装电梯房屋的原建筑、结构竣工图或原图、业主申请主体授权实施主体的委托书原件等)后,委托有资质的图审机构对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完成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图审查。

 

六、

联合审查(可行性论证)

加梯办在受理申请对象或实施主体上报的加装电梯设计文件、图审报告等材料并要求联合审查(可行性论证)的申请后,由建设局召集区府办、建管、规划、国土、质监、公安(消防)、供电、水务、天然气、通信及百官街道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可行性论证),同时进行现场踏看,并签署审查意见,确定加装电梯的可行性,当场无法确认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当在会后7日内向加梯办反馈书面意见。经联合审查(可行性论证)通过的,由加梯办出具联合会审纪要并予以实施,若联合审查(可行性论证)未获通过,则不予实施。

七、

业主施工及竣工验收

加装电梯通过联合审查后,相关管线单位完成管线迁改,申请对象或实施主体须办理项目开工前的工伤保险等相关手续,并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监测单位对加装电梯试点房屋及周边构筑物进行施工进场前和施工过程中的动态检测以及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和项目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上虞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实施方案》中明确责任落实监管工作,加装电梯项目完工后,申请对象或实施主体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照相关规定向加梯办申请联合验收。

八、

联合验收

加梯办在受理申请对象或实施主体要求联合验收的申请后,由建设局组织召集相关联合审查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并签署联合验收意见,交由申请主体或实施主体归档备案。

九、

业主使用登记

申请对象或实施主体应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人员,并与相应资质的电梯维养单位签订维养合同。加装的电梯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加装电梯不办理相关权属登记手续,相关房屋所有权或使用发生变化的,出让人应告知受让人加装电梯的事实并移交有关资料,由受让人继续履行加装电梯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若遇政府拆迁,不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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