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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21-708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1-10-27 09:54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上虞区区级重要水域名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目标

2019年5月1日,《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规定水域保护工作要坚持科学规划、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占补平衡的原则,并明确了七类水域为重要水域,实行特别保护。2020年10月,省水利厅下发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重要水域划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要求县级负责公布的重要水域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在2021年12月底前确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公布。

公布《名录》的主要目标:为上虞水域资源的科学管理、合理保护和有序利用提供基本依据,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发挥应有水域功能,推进水域监管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更好地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375号)

2.《关于印发<浙江省重要水域划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浙水河湖〔2020〕12号)

三、适用范围

本名录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

四、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省重要水域划定工作规程(试行)》,本次划定的区级重要水域共三类61个对象,包括奈何畈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达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水域(与奈何畈水库、下管溪重复),10条行洪排涝骨干河道,小(一)型小型水库7座,小(二)型水库44座。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解读人:夏明尧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822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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