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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956/2021-712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市监〔2021〕120号 公开日期: 2021-11-19 11:25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有效性:

关于开展校园周边三无“水晶泥”及其它三无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所(分局)、综合执法队、相关科室:

近期,在工作中发现我区校园周边文具店、玩具店存在销售 “假水” “水晶泥” “起泡胶”等现象,上述产品多为三无产品,且含有可溶性硼元素。为保护我区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商品质量安全,决定开展校园周边三无“水晶泥”及其它三无产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假水” “水晶泥” “起泡胶”等进行检查,全面查处清理辖区范围内销售三无“水晶泥”及其它三无产品的行为。

二、整治范围

本区范围内学校及培训机构周边文具店、玩具店

三、整治时间及重点

整治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20日

重点检查非法销售三无“假水” “水晶泥” “起泡胶”及其它三无产品经营行为,一经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1.加大监督力度。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调配精干力量立即行动,按规定开展监督检查。要进行“拉网式”排查,查看是否销售三无“水晶泥” “假水”“起泡胶”及其它三无产品,对发现的问题商品一律采取下架退市措施,对拒不下架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引导商家守法经营,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把好产品进货关,督促经营者自觉抵制销售三无“假水” “水晶泥” “起泡胶”等儿童玩具产品。

3.建立长效机制。对学校及培训机构周边经营单位不定期开展巡查,一旦发现“假水” “水晶泥” “起泡胶”等有危害性玩具不良苗头,迅速做出反应。

4.做好信息报送。为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请各所(分局)加强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沟通、汇报,工作留痕,确保此次整治行动高效完成。并于12月2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校园周边三无“水晶泥”及其它三无产品专项整治统计表(附件1)报局产品质量监管科俞璎倩处。

 

    附件:校园周边三无“水晶泥”及其它三无产品专项整治统计表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虞市监〔2021〕120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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