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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MB18498745/2021-718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退役军人局 〔2021〕5号 公开日期: 2021-12-12 00:06
发布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有效性:

关于《上虞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基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

二、目的

1.把“轮值站长”制度作为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尝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区委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要求,积极拓展退役军人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内涵和外延,激励更多退役军人在新时代推进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累有效基层经验。

2.把“轮值站长”制度作为解决基层工作堵点和难点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轮值站长”制度,让更多人员从“旁观者”变成“实践者”、“创造者”和“建设者”,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到基层退役军人事务中,将原来的“单兵作战”拓展为“团队作业”,努力解决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紧缺、精力不足、思路受限、资源短缺等堵点和难点问题,增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

    3.“轮值站长”制度作为增强退役军人战斗力和向心力的重要舞台。通过推动更多退役军人走上“轮值站长”的岗位履行职责,为退役军人搭建展示风采和提高能力的良好平台。同时,通过在“轮值站长”岗位上历练,带动更多退役军人主动换位思考,增进互信了解,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增加退役军人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有力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轮值站长”选任范围和标准

  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的选任坚持“本乡本土、开门招贤”,原则上在本地长期生产生活的村(居)民,只要符合标准,都可以推选为“轮值站长”。在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以退役军人党员或者有过退役军人工作经验的村(居)民优先。担任“轮值站长”应具备以下标准:1.有政治素养。2.有工作能力。 3.有履职时间。 4.有奉献精神。 5.有真诚意愿。

(二)“轮值站长”的选任流程

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结合本地退役军人工作实际,根据区“轮值站长”制度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公布“轮值站长”原则要求,明确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与。

经过民主推选集体确定,最终到岗履职

(三)“轮值站长”职责范围

1.扎实做好日常事务。2.创新开展特色活动。3.切实发挥社会“宣传员”作用。

四、解读责任

    景春良  绍兴市上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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