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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8252/2021-690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 | 公开日期: | 2021-12-28 11:52 |
发布单位: | 崧厦街道 | 有效性: |
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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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办〔2021〕16号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街道新居民子女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新居民子女在街道各校统筹安排就读,根据区教体局2021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街道教育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崧厦街道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作如下意见: 一、招生范围及新生年龄 1.基本条件:居住在崧厦街道区域内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 新居民子女。 2.新生年龄等条件 ①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在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②初中一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须有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 《学生基本信息表》。 二、明确入学条件 对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的非上虞区户籍新居民子女,可向暂住地崧厦街道指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出就学申请: 1.父母其中一方在崧厦街道持有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父母其中一方在崧厦街道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满六个月,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满六个月。 3.父母其中一方在崧厦街道依法连续按月参加社会保险满六个月,补缴无效。 4.父母其中一方在崧厦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满六个月。 上述条件时限的计算截止日原则上为入学当年度的8月31日。 三、报名步骤 1.报名时间。第一轮:小学一年级新生7月2日—5日,初中七年级新生7月3日—6日,第二轮:7月7日。 2.符合新生入学年龄规定的适龄少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里办 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PC 端)”登录义务教育入学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完成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小学7月4日—5日,初中7月5日—6日)请持上述相关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3.新居民子女报名必须完成两个步骤: ①网上报名; ②随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4.新居民子女入学施教区界定,根据《关于做好二○二一年秋季崧厦街道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崧办〔2021〕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配套事项 1.自2015年秋季起新入学的新居民子女,在崧厦街道区域内小学就学期间,其父母其中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崧厦街道依法连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无效),否则在街道初中招生时均不予录取。 2.符合积分制政策积分达一定分值的非上虞区户籍人员,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批准的绿卡、人才子女和其他政策性安置对象子女,由区教体局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3.在第一轮入学报名结束后,如果学校仍有学额空余的,启动第二轮报名登记。对确实暂住在崧厦街道内的新居民子女且第一轮报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上虞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分值高低排序录取,积分高者优先招入,由街道教育党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直至学额用完。 4.新居民子女初中升高中的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初中升高中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13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严格招生秩序 1.加强工作领导。街道成立新居民子女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教育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街道社会事业办、教育党总支、工业商贸办、派出所、人力社保和社救养老办等办线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办,教育党总支协同社会事业办具体协调街道各校招生工作。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熟悉招生政策、工作细致、服务热心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班子,以确保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社会稳定。 2.加大舆论宣传。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宣传窗、广播等宣传渠道对本辖区的新居民进行大力宣传。街道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宣传窗、宣传册等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文件精神提前对新居民子女入学进行告知,并进行初审。 3.严格招生程序。今秋崧厦街道中小学报名时间根据局相关文件执行,各校务必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合理制订招生计划,提早公布新生班级,原则上按文件精神控制班额,严格招生行为。相关资格审查办线要落实专人,吃透政策,严格把关,街道人力社救和社救养老办公室、派出所,分别对新居民的按月缴纳养老金、浙江省居住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 附件:1.崧厦街道新居民子女就学申请表 2.崧厦街道新居民子女入学程序流程及入学条件、证明材料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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