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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K15129988/2017-592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1-12-28 20:1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虞政发〔2017〕18号 |
统一编号: | DSYD00-2017-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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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推动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层级深度融合,依据浙江省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创新之区,品质之城”的战略目标,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标准化与上虞区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生产方式转变,完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全面建成“四个上虞”发挥重要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市场主体标准活力有效激发,标准化在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标准化+”体制机制切实完善。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标准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的新局面。 (二)“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参与高层次标准化活动能力进一步增强,承担国家、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量达到7个以上,建成5个以上省级技术标准研究创新基地,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50项以上,制定“浙江制造”标准10项以上,规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75%以上,全区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65%以上。 (三)“标准化+”效益充分显现。国家、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实施“浙江制造”标准企业20家以上。对标赶超,以标准引领转型升级的机制基本建立,标准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区域稳步扩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五大工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实施技术标准创新工程。以高新技术产业、重大装备制造业、重要消费品为重点,引导企业加快产品研发,支持企业及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行业中介组织参与重要技术标准研发创制,推动创新成果标准化,提升行业话语权。支持涉及重大科技专项的标准项目,将重要标准研制列入科技计划支持范围,把标准研究成果纳入科研项目考核和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全面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激发企业标准创新活力。到2020年,创建1家以上技术标准创新示范企业,新建2个省级以上技术标准研究创新基地,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个数超过3300项。(责任单位: 经信局、科技局、人力社保局、质监局) 2.实施先进制造业标准升级工程。大力推进国家风机产业质量提升工程,鼓励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装备标准“走出去”,促进上虞装备制造业向高精尖迈进。大力推进上虞绿色安全制造信息化示范区和试点区建设,形成一批体现技术优势和产业特色、有利于智能制造新模式广泛应用的先进标准。到2020年,建成2家智能制造标准化示范企业、2家“机器换人”标准化示范企业。(责任单位:经信局、质监局) 3.实施“浙江制造”标准引领工程。围绕“浙江制造”县域试点上虞实施方案,以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绿色化工等战略性产业,风机、试验仪器、汽车零部件、铜管等传统产业以及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的“隐形冠军”类中小企业为重点,研究制订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浙江制造”标准,全面提升标准供给水平。以“浙江制造”等先进团体标准为标杆,建立实施“上虞区标准创新贡献奖”制度,用高标准引领上虞产业提质增效。至2020年,制定“浙江制造”产品标准10项以上,实施“浙江制造”标准企业20家以上。(责任单位:质监局、经信局) 4.实施先进标准对标工程。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找差距、补短板,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在重点产业中制定实施先进团体标准,用先进标准推动“上虞制造”质量提升、管理升级。建立消费品标准比对与报告制度,开展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出口标准的比对工作,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至2020年,创建工业产品采标先进企业2家,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75%以上。(责任单位:经信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绍兴检验检疫局上虞办事处) 5.实施标准研究预警工程。针对上虞的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筛选一批标准研究课题纳入市级科研专项计划,分析、评议、预警上虞大宗出口产品进口国和目标市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为企业提供标准化专业服务。重点开展机电、化工、照明等重点产品主要出口国(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差异性研究、预警和破解国外贸易技术壁垒。完善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援助机制,指导、帮助出口企业积极规避、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为外贸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质监局、绍兴检验检疫局上虞办事处) (二)开展五大行动,服务生态上虞建设 1.开展产业标准提升行动。围绕打造“绿色高端、世界领先”产业集群目标,坚持“提质、集聚、严管”总方针,严格实施《绍兴市印染行业绿色标杆示范企业标准》等四项标准和《绍兴市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工作标准》,以标准化解落后产能,全面推动实施印染、化工产业集聚升级。逐步完善块状产业准入标准、集聚标准、安全环保提升标准和评价标准,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引导产业升级、结构优化。以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查通则、细则为基础,建立食品市场准入标准体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经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 2.开展“五水共治”标准提升行动。建立完善涵盖供水安全、污水排放控制、防洪排涝、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监控和水资源节约的“五水共治”标准化工作推进体系,加快形成涵盖治水治气、治城治乡、治土治山标准体系。加强“五水共治”标准的普及和推广,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标准评价、监督“五水共治”。(责任单位:发改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质监局、建管局、国土分局、治水办) 3.开展节能标准提升行动。根据绿色发展要求,逐步提升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标准要求。提高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率,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组织绿色产品标准研究,制定实施一批上虞特色绿色产品标准。积极开展重点耗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的评估,以标准倒逼企业节能减排。(责任单位:经信局、质监局) 4.开展农业标准提升行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制订一批适合上虞农产品精品发展思路的农业地方标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标准化示范乡镇创建,鼓励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三品”,有序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到2020年,标准入企(社、场)率达到100%,农产品“三品”认证率达到55%,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培育10家农业(林业、渔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全区农业标准化实施水平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水利局、农林局、质监局) 5.开展美丽乡村标准提升行动。以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镇、村创建为龙头,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系列示范创建活动,突出连线成片建设和各级示范带动,联动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建设,持续提升美丽乡村品位,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到2020年,力争全区达到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标准,虞南所有乡镇达到市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标准。(责任单位:农办) (三)拓展五大工作领域,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1.推进政务标准化。制订行政审批、市场准入、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标准,建立实施时间倒排、目标倒逼、责任倒查的清单式管理制度,以标准化引领政府各项工作。扎实实施平安建设(社会稳定)“三色”预警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双查双保”中介监管标准化试点项目,组织开展“最多跑一次”标准化试点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将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标准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企业隐患排查标准和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标准“三标整合”工作,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政法委、编办、监察委员会、安监局、便民服务中心等) 2.推进公共基础建设标准化。加快制订现代住建相关设计、制作、施工和验收标准,逐步建立现代住建体系标准。加快研究制定工程造价、定额体系标准,为现代住建项目实施提供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的计价依据。加快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建立完善绿色交通发展标准规范体系,全力推进绿色交通运输示范城市建设。落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五年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绍虞平原水利一体化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节水型社会创建达标率达到67%,大中型水利工程、1000 千瓦以上水电站、小型水库的标准化管理合格率达到100%,“屋顶山塘”等其他重要小型水利工程基本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责任单位: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建管局) 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大力推进智慧居家养老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效。加快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化,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与服务规范,制定发布公共文化建设服务地方标准,提高运营效率。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和安全保障标准体系,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质量水平。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完善公共教育标准化工作体系。(责任单位:民政局、教体局、文广局、卫计局) 4.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围绕加快转型升级总目标,加强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等现代服务业标准化研究,选择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开展商贸服务标准化示范,培育一批商贸服务标准化示范企业。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集聚,推进物流行业标准化建设工程,培育物流标准化试点企业1家。积极推进休闲旅游项目的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民宿、四季仙果采摘游等新型旅游业态标准,继续深化落实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 5.推进新兴业态标准化。围绕省级示范特色小镇,建设一批特色小镇标准化基地。支持特色小镇内创业创新主体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开展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化重点企业应用示范,引导并组织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行业骨干企业联合制定信息化领域标准规范,重点抓好物流信息系统标准规范、云服务企业标准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标准规范等。发挥上虞商贸业优势,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围绕网络平台、产业园区、农村电商三大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电子商务服务标准化平台,创建5 家以上电子商务标准化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质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府办、发改、经信、农林、科技、民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环保、商务、旅游、市场监管、质监等部门为成员组成的“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管理体制,统筹协调“标准化+”各项工作的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把重点任务项目化,有效推进“标准化+”行动计划的深入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质监局。 (二)加强政策扶持。建立标准创新贡献激励机制,在“标准化+”工作推进中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标准化项目予以奖励。建立标准与科技创新、标准与技术改造深度融合的政策机制,将重要标准研制列入科技计划支持范围,把标准研究成果纳入科研项目考核指标,把标准提升作为技改政策补助的重要依据,相关奖励政策由牵头实施部门负责落实。 (三)加强服务供给。加快标准化服务业的培育和发展,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研究院(或技术研发中心)、检验检测机构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标准研究和技术服务,加强标准技术信息收集、储备,有效发挥标准信息情报作用,增强产业对标准变动的预警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快高素质、复合型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把标准化人才纳入全区人才发展规划,鼓励科技与管理人员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广泛参加国内外标准化学术交流。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载体,大力宣传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化先进典型和成果,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乡村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化理念,营造标准化工作良好氛围。 附件:1.上虞区“标准化+”重点任务清单 2.上虞区“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1日 附件1 上虞区“标准化+”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2 上虞区“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成员名单 召 集 人:丁之茵 副召集人:孙东红(质监局) 郑伟钦(区府办) 成 员:严光辉(政法委) 谢建国(农 办) 陈永明(编 办) 孙中江(发改局) 黄康兴(经信局) 潘建青(教体局) 王育新(科技局) 郑德生(监察委员会) 陈 波(民政局) 田 毅(人社局) 张 淳(环保局) 倪建军(建设局) 周先章(交通局) 王国海(水利局) 陈 峰(农林局) 刘建华(商务局) 孟苗海(文广局) 周 丽(卫计局) 陶焕吉(安监局) 余 权(市场 监管局) 陆忠涛(质监局) 金玛丽(便民服务中心) 张东鑫(建管局) 郑杰峰(旅游局) 陈文岚(绍兴检验检疫局上虞办事处) 吴坚阳(治水办)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局,陆忠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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