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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5129988/2017-59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12-29 10:38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文 号: 虞政发〔2017〕24号
统一编号: DSYD00-2017-0003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河道划定禁止洗涤洗澡水域的通告

为保护和管理水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市河道划定禁止洗涤、洗澡的水域。现通告如下:

一、上虞区城区东至百官中学、龙山,南至城南中学、舜耕大道,西至上虞中学、上虞外国语学校、高铁新城,北至杭甬高铁(迎宾大道东端始→王充东路→萧甬铁路→新河路→百崧河龙山隧道段→百岭路→舜耕大道东段→百丰公路→博学路→江东南路→舜耕大道西段→东山路→通江西路→博文路→人民大道西段→兴业北路→复兴东路→虞舜大道中段→江东北路→曙兴路→杭甬高铁→迎宾大道)区域内的河道(含湖泊、池塘)为禁止洗涤、洗澡的水域。

二、在禁止河道水域洗涤、洗澡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希望广大市民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城区禁止洗涤洗澡区域图 2.张贴版通告样张(A3)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17 年 7 月 10 日

附件1



虞政发24号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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