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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390/2021-717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1-12-08 14:51 | |
发布单位: | 谢塘镇 | 有效性: |
《关于加强“空倒房”整治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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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目的 为有效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空倒房”的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村庄内违建拆除地块和闲置土地的利用率。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结合镇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摸排工作,加快推进村庄内原有闲置土地、空倒房占用土地、违建拆后土地利用工作,解决面貌破旧、脏乱差、停车难等问题,有效完善村级基础配套设施。 (二)工作措施 1.以《关于开展谢塘镇农村空倒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谢镇政〔2020〕7号)为基础,继续全面摸排梳理村域范围内的“空倒房”情况,形成摸排清单(附件1)和登记明细表(附件2)。摸排清单和登记明细表于2021年7月30日前报村镇建设办。 2.充分利用“空倒房”整治拆除的闲置土地,有规划的全面资源整合,新建停车位或硬化绿化,鼓励成片开发实施土地复垦项目。 (三)奖励政策。 1.“空倒房”涉及合法房屋拆除的补偿农户标准:有墙倒屋基的按占地面积计算,补偿300元/㎡;有墙有屋顶的按建筑面积计算,补偿500元/㎡。补助兑现后的原农户宅基地及时收归村集体统一规划使用。 2.新建停车位或硬化绿化地块,由村报村镇建设办现场复核,“空倒房”整治拆除后硬化绿化的按占地面积补助村100元/㎡,拆除后硬化新建的停车位奖励6000元/只;利用违建拆除地块、原废弃宅基地或空地硬化新建的停车位奖励3000元/只。每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3.建设停车位的奖励资金由晋润乡村建设有限公司与各村签订停车位建设管养协议的方式予以兑现,作为各村年度经营性收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标准,整体推进。各行政村要扎实开展“空倒房”整治拆除工作,要以美丽乡村建设的愿景,做到无盲区、无死角,整村协调推进整治。 2.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合理做好“空倒房”整治及闲置土地利用工作,全域布局村庄范围内的停车位等附属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对接,及时跟进。定期会商“空倒房”整治进度、停车位等附属设施建设情况,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4.“空倒房”整治和停车位建设工作列入2021年度村级目标责任制飞单考核内容。 (1)“空倒房”整治工作考核分值为5分。拆除占地面积达到100㎡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50㎡加0.3分,最高不超过5分。拆除占地面积未达到100㎡的不得分。 (2)停车位建设工作考核分值为2分。完成10个停车位任务的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1个加0.1分,最高不超过2分。未完成10个停车位建设任务的不得分。 (五)本通知相关政策实施年限为2021年度。 三、重点举措 (一)工作措施 1.以《关于开展谢塘镇农村空倒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谢镇政〔2020〕7号)为基础,继续全面摸排梳理村域范围内的“空倒房”情况,形成摸排清单(附件1)和登记明细表(附件2)。摸排清单和登记明细表于2021年7月30日前报村镇建设办。 2.充分利用“空倒房”整治拆除的闲置土地,有规划的全面资源整合,新建停车位或硬化绿化,鼓励成片开发实施土地复垦项目。 (二)奖励政策 1.“空倒房”涉及合法房屋拆除的补偿农户标准:有墙倒屋基的按占地面积计算,补偿300元/㎡;有墙有屋顶的按建筑面积计算,补偿500元/㎡。补助兑现后的原农户宅基地及时收归村集体统一规划使用。 2.新建停车位或硬化绿化地块,由村报村镇建设办现场复核,“空倒房”整治拆除后硬化绿化的按占地面积补助村100元/㎡,拆除后硬化新建的停车位奖励6000元/只;利用违建拆除地块、原废弃宅基地或空地硬化新建的停车位奖励3000元/只。每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3.建设停车位的奖励资金由晋润乡村建设有限公司与各村签订停车位建设管养协议的方式予以兑现,作为各村年度经营性收入。 四、新旧政策差异 (一)此次“空倒房”整治是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继续摸排梳理; (二)新政策多了奖励政策,从而激发农户配合“空倒房”整治的积极性 五、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空倒房。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上虞区谢塘镇村镇建设办 解 读 人:赵小强 联系电话:13819575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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