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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24/2021-651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2-01 10:41 | |
发布单位: | 生态环境分局 |
2021年1月份环评审批结果公示 |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2021年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告期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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