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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681/2021-654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2-19 14:34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职责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年初完成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调整,制订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方案,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订了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制度,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每周一晚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法律,并做到学法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创新开办民政大讲堂,组织各业务科室进行民政政策讲解,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等系列普法授课10次,组织年轻干部工作交流4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重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考核、录用任免及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

二是积极开展“放管服”工作。根据“放管服”有关文件精神,下放民政村级便民服务事项5项。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2020年,我局对全区二十个乡镇街道在册低保对象开展一次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以问题为导向,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维稳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严格落实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审核低保对象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提高我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推动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全面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水平和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依法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四)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内部评查及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形式和内容,强化部门内部行政执法责任监督,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缺位、越位,不作为和乱作为,并避免执法程序过错,积极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要求局办公室认真受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告之投诉人。对违反有关规定,不依法行政,引起群众投诉,造成单位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还建立了自觉接受纪委、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及社会监督的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今年以来,我局没有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没有一项实施与法律法规文件相冲突的事项、没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6起,其中5起由原告撤诉,1起胜诉,胜诉率为100%。

二、依法履行职责,各项民政工作开展规范有序

(一)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按时足额为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纳入供养范围,足额发放供养定补金。

(二)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健全管理,全年依法新成立有社会组织82个,其中社会团体1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9个。民间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依法开展,完成民非年检184家,社团年检196家。

(三)积极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创建,严格落实婚姻登记基本服务免费制度,规范婚姻服务行为,提高婚姻管理质量。全年共办理登记结婚4870对,离婚1425例,补领结婚证1292对。

三、完善行政复议和信访制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引导民政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尤其是在处理各种敏感问题时,严肃对待,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领导包案,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等活动,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特别是低保对象等群体的来信来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解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理和解决。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对重点苗头和重点对象做好监控和教育化解工作。对准备集体上访、闹事苗头,及时采取措施,与有关部门一起积极做好化解工作,对重点对象实行教育、监控,落实防范措施,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存在问题

2020年以来,虽然我局在民政法治工作上作出了积极努力,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在落实普法责任制上,普法手段和方式较单一,与服务对象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民政执法力量还很薄弱,因上虞区殡葬管理所三定方案尚未确定,部分员工的执法证件无法按时完成更换。

三是民政系统社会矛盾纠纷较为集中,化解手段有限,目前,信访、维稳压力持续加强,法律宣传、政策解释难度增大,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成效不明显。

五、下一步工作要点

下一步我们将以完成法治工作任务为契机,积极推进长治民政法治建设,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创制工作力度,推进我区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民政政策法规的配套政策创制工作,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机制保障;二是进一步细化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三是坚持重要行政事项和公共政策社会公示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决策过程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之中和社会监督之下,确保行政权力更具合法性、正当性和有效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四是创新形式,加大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推动民政各项工作持续稳固开展。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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