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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61/2021-655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2-22 10:51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上虞区人社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上虞区人力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人力社保系统重大改革任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落实“法治人社”体系建设任务,落实各项指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工作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情况

根据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上虞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虞委法制办〔2020〕4号)的要求,组织召开法制人社工作部署会,通报了上一年度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部署2020年法治人社工作重点,团结和带领全体人社干部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下抓六保、促六稳的工作部署,紧扣上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精准发力,担当作为,全力做好“战疫情、保就业、强人才、惠民生”各项工作,切实扛起人社部门在建设“重要窗口”中的使命与担当。

(二)政府职能履行情况

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科学履职水平。对照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人才招引、促进就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人事管理、劳动关系、信访维稳、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就业大巴”形成全省示范。在全市率先成立“就业大巴”服务专班,努力为企业解决用工难。共面向18个省(市、自治区)开行就业大巴和专列共计274辆次,接回省外员工10562人,占全市人社系统接回员工数的1/3,居全市第一。我区也是全省复工复产用工会议上作先进经验介绍的两个县市区之一。

2.“为虞加油”引智全市领先。树立危机转化意识,一年来先后通过空中招才、驻点引才、组企抢才等方式,累计组织1000余家次企业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招聘会160余场次。全区新增就业大学生20611名,列全市第一。

3.“真金白银”助企减负增效迅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社保减免降费缓缴政策,兑现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下调、阶段性企业社保费减免、困难企业社保费缓缴等和社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等政策红包,已累计为全区企业减负12.85亿元。兑现疫情期间包车补贴、招工奖励、员工自行返岗补贴等3100余万元。

4.“工业旅游”擦亮城市名片。新建成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示范工场2个,总量达到6个。以大学生见习实习为主线的上虞“工业旅游”初具雏形,得到新华社内参点赞。全年共接收全国122所高校10731名大学生来虞参加见习实习活动,上虞的城市形象和城市产业得到广泛宣传,城市美誉度不断提升。

5.“六稳”“六保”筑牢民生基石。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积极举办各“就业扶贫”、残疾人专场、退伍军人专场等各类招聘会;积极开展高质量就业村社区建设,不断优化就业环境。2020年,全区新增高质量社区(村)区级20个,市级14个,全区新增就业岗位39958个,失业率登记1.41%。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稳妥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

6.“人资园区”实现晋升省级。不断建大做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入驻企业实施引优汰劣,稳定在30家机构规模,产业园运营水平和效益不断提升,截至2020年12月底,产业园30家入驻机构为区内1069家企业,派遣人员17592人,培训人员3819人次,实现产值5.42亿元,税收506.85万元,成功晋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7.“人社服务”纳入全省集成。2020年8月,省系统顺利上线,使人社服务由“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的转型升级。“平台统一”带动“窗口整合”,社保、就业、人才“多窗口联合办公”逐步形成为“一窗受理、一窗办结”模式,全年实现“减窗”50%,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压缩至8分钟,全市最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8.“东西扶贫”收获双赢硕果。到2020年底,共帮助中西部22省贫困人口到我区稳定就业11593人,帮助对口帮扶4省到我区就业4764人,分别完成基础指标任务的2295.24%、4153.57%。累计帮助结对地四川省小金县实现转移就业260余人,其中稳定就业160余人,稳岗率超过60%。相关工作得到省人民政府时任常务副省长冯飞的批示肯定。

9.“根治欠薪”取得明显成效。开展冬季清欠专项行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70余家,发现问题三类九项共计227个,已为800余名农民工讨回工资劳动报酬900余万元。欠薪讨薪案件解决比例保持在92%以上,获评省级“无欠薪”先进集体。

10.“民工维权”创新速裁模式。以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为己任,开展农民工工资速裁庭建设,建立“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结”速裁工作机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自建成5个月以来,快速处理案件179件,案件均在5天内结案,涉及劳动者194人,工资359.63万元。

(三)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推动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制度。2020年,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起草拟订并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按“谁起草、谁清理”和“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局2003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因特定任务已完成而无继续执行的必要而失效的文件3件。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和执法证件管理情况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三项制度”全覆盖。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我局根据行政职权划转及机构改革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项公示。通过浙江政务网等政府平台及上虞人社、上虞公布、上虞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对我局的行政执法事项内容、行政确认申报流程、行政许可申报条件进行了详细公开,加强了事前事项公开;做到办案过程、办理进度、执法事由、催告通知等事中公示,如劳动纠纷案件立案通知,工伤认定受理通知,特殊工时审批材料补正通知等;加强行政执法信息、执法内容、处罚决定、许可事项等事后公开,如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告知,工伤认定结果通知、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许可告知等。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目前,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执法需要配备笔记本电脑1台、执法仪4个、便携式打印机2台、照相机1只、录音笔2支,高拍仪1个,案件受理窗口由窗口监控设备进行全过程记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统一使用同格式的行政文书及调查询问笔录,询问调查笔录需经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在进行录音或录像时,提前告知行政相对人,确保在行政相对人知晓的情况下进行录音、录像取证,并且对录音、录像进行电子化保存,保存时间随同案卷保存时间。对于卷宗的保存,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保存年限进行,不同种类的卷宗都设有专门的案卷存放室,其中各类长期保存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行政确认的卷宗,统一由我局档案室进行存放,方便案卷的查阅及归档。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按照省厅提出的要求和标准明确局政策法规科为法制审核机构,确定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范围,设定法制审核相应流程,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前,必须拟好调查报告,随同案件资料,一起交由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审查,由局政策法规科对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案件疑难复杂或者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报送分管领导进行审批,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集中讨论决定。重大案件或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则听取法院的意见,确保作出的行政行为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

(五)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7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11件,行政诉讼案件16件,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8.6%。目前有裁判或决定结果的案件为24个,其中复议被认定撤销重新作出为3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为1件。

在出庭应诉方面,为了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促进行政机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我局始终坚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我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100%,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履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关义务。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来,我局在推进“法治人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宣传形式、方法、力量还不足,针对不同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仍有提升空间;三是法治建设与人社服务品牌融合度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开拓新思路,改进和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措施,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继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制定程序,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降低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二)树立服务型法治理念。面对新形势、新变化的要求,将人社服务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拓展法治宣传平台,丰富宣传教育内容,积极营造法治化的服务环境。

(三)加强普法工作保障。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机制、机构人员、工作经费、检查考核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深入推进我局普法工作,努力营造更加浓厚的法制氛围和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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