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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59/2021-655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2-23 08:52
发布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战略和建设法治交通的目标要求,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全面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单位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成为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部署。研究制定《2020年度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年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引领。

3.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监管。坚持依法开展“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行为,提升行政监管效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不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新增规范性文件100%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不发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错情况。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决策。

3.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用法律顾问3名,法律顾问对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合同审查、案件审查、信访接待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的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同时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育公职律师队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认真做好执法改革后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证、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工作,组织未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工作人员参加2020年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培训考试工作。

2.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配足配强法制审核工作人员力量,目前全局有法制审核人员8人,达到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要求。同时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公示制度。我局积极争引项目资金和上级支持,加强调查取证设备建设,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进行执法,在检查中充分利用执法装备进行采证和固定证据,以事实和证据说话。同时严格按有关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编制并公开服务指南或执法流程图。2017年1月1日以来,所有处罚信息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

4.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省厅市局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对一年内已办结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一般程序案件)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认真评查选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5.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转型。全面推广应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与服务平台,及时做好相关事项配置工作。开展“双随机”监管14次,除无权限事项外,“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 100%,全部通过掌上平台办理,事件处置率100%。

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做好“七五”普法收官验收工作。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回顾“七五”普法期间各项工作,认真完成自查,包括对下属各单位的考核检查,顺利通过上级对我单位“七五”普法工作的考核验收。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结合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布实施,有针对性的开展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同步提升。

2020年,我局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规范执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按照工作与创新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努力推动部门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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