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2-09 10:53 | |
发布单位: |
关于做好二〇二〇年秋季城区百官街道新居民子女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 ||||||||||||||||||||||||||||||||||||||||||||||
百官街道各中小学,有关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确保居住在百官街道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段在公办学校就读,根据2020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城区百官街道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秋季城区百官街道新居民子女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范围及新生年龄 1.基本条件:居住在百官街道区域内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新居民子女。 2.新生年龄等条件 ①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在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 ②初中一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须有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二、入学条件 入学对象分两类招生: 第一类:对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具备以下 4项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新居民子女,具体条件如下: 1.父母在百官街道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满六个月(在百官街道新居民事务所申报居住登记的); 2.父母双方持有上虞区公安分局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3.父母其中一方在上虞区区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满六个月,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满六个月; 4.父母其中一方在上虞区区域依法连续按月参加社会保险满六个月,补缴无效; 以上条件时限的计算截止日为入学当年度的 8 月 31 日。 第二类:对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自由职业等原因无法缴纳社保(或社保期限未满6个月)的非本区户籍新居民子女,须符合以下3项具体条件: 1.父母在百官街道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满六个月(在百官街道新居民事务所申报居住登记的); 2.父母双方持有上虞区公安分局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3.父母双方或父母其中一方按《上虞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申请积分达到一定积分值(父母双方积分可累计)。 以上条件时限的计算截止日为入学当年度的8月31日。 三、招生入学原则 1.符合第一类入学条件的,全部招入安排入学。 2.符合第二类入学条件的,在第一类入学对象安排结束后学校仍有学额空余的,按积分分值高低排序录取,积分高者优先招入安排入学,直至学额用完。 四、网上报名时间:小学一年级新生7月4日—8日,初中七年级新生7月6日—10日。 符合新生入学年龄规定的适龄少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PC端)”登录义务教育入学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完成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小学7月7日—8日,初中7月9日—10日)请持上述相关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到龙山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新居民子女报名必须完成两个步骤:(1)网上报名;(2)随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五、就读学校:绍兴市上虞区龙山学校(九年一贯制) (百官街道范围内其他学校不再受理新居民子女招生报名) 六、新居民子女在百官街道新居民事务所申请入学办理时间及流程。 1.办理时间:6月22日到7月3日(双休日除外)。 2.办理流程: (1)第一类对象报名流程
(2)第二类对象报名流程
其余年级的插班生入学条件同新生入学条件。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切实履行职责。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熟悉招生政策、工作细致、服务热心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班子,以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规范升学管理。要按入学条件,加强报名资格审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新居民子女入学政策。要切实加强学籍管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新居民子女的学籍一律通过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电子管理系统登记,并以此作为依据,确保新居民子女的学籍信息真实、完整。
附件:1.百官街道新居民子女就学申请表(一类生) 2.百官街道新居民子女就学申请表(二类生)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4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