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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2-09 1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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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上虞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招生办法的通知 | ||
各初中学校,各学区办,有关高中: 为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的要求,特下发上虞区2020年优质普高名额分配招生实施办法。 一、名额分配招生学校 春晖中学、上虞中学 二、名额分配招生人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要求,优质普通高中50%的招生名额实行名额分配招生,相关学校用于名额分配招生人数如下:春晖中学300人,上虞中学330人。 三、名额分配生基本条件 具备上虞区初中学校学籍,且在该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的、具有上虞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名额分配招生原则 名额分配招生原则上实行初中学校全覆盖;实行考后单独填报志愿、平行志愿录取原则。 五、名额分配招生办法 1.确定各初中学校具备名额分配生资格人数。 各校要严格按照资格条件核实人数,具有名额分配生资格的应包括区统一录取的体育保送生、特长生,以及普高自主招生中符合名额分配资格的学生。 转学生、借读生、借考生、社会考生及非上虞户籍的等五类学生均不具备分配资格,不得计入名额分配资格认定统计总数。 各校在核实具有名额分配资格学生后,应在学校或班级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本校具备资格人数报普教科。 2.确定各校名额分配人数。 根据春晖中学、上虞中学招收的名额分配生名额按1:1.2比例确定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名额分配生名额为:招生学校名额分配招生名额÷全区有名额分配资格的考生数×初中学校有名额分配资格的考生数×系数1.2(按四舍五入计算,各校至少为1人)。 3.填报志愿。 根据《上虞区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意见》(虞教体〔2020〕6号)文件精神,报考春晖中学、上虞中学的名额分配招生的,其综合素质评价必须符合2A3P及以上。具有名额分配资格且符合综合素养要求的学生,方可填报名额分配招生志愿。 名额分配生志愿统一通过绍兴市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在中考成绩揭晓后与统招生志愿同步、单独填报,并结合中考成绩录取。每位名额分配资格生可填报2个志愿,也可选择填报一个志愿。志愿填报须慎重,递交上报后不得更改。 4.录取方法。 名额分配生在各类特长特色招生之后、先于市区统招录取。 名额分配生根据各校名额分配计划,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统筹择优录取。 录取成绩依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惠加分,下同)。如总分相同,则按综合素质A多者优先;综合素质评价等地相同的,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之和得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得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优惠加分单项得分高者优先;若还有相同,则一并录取。 为推进教育均衡,当初中学校可能出现名额分配招生零录取时,可根据该校考生志愿,按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实施优先录取时,录取春晖中学的,要求达到全区1260名;录取上虞中学的,要求达到全区1920名。未达到优先录取条件的,则不再录取。 六、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优质普高名额分配招生工作,充分认识名额分配招生对推动教育均衡、社会公平的重要意义,要将招生政策充分解读并宣传到位、科学引导。 2.严把名额分配资格关。要严格按文件要求程序审核确认名额分配资格,并将符合招生条件、具备名额分配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并按时上报统计汇总表和“五类”考生名单(附件1、2)。 3.坚持自愿原则。名额分配招生坚持学生自愿、志愿优先原则,坚持学生自主填报。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志愿,一经核实即予以取消。
附件:1.2020年初三年级名额分配资格认定统计表 2.2020年初三年级无名额分配资格学生名单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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