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网2021(046)号
一、根据投标人提问,答疑纪要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20页,第21页,二、评标方法,第一阶段评审(1)第一阶段符合性审查,投标人业绩:新建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业绩。(2)资信部分评审,项目负责人业绩:新建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业绩。请问新建是否包括扩建污水处理工程?”
回复: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工程,如提供的业绩为扩建项目业绩的,须含从进水到出水的全工艺流程的土建建设内容(不包括局部技改和提质提标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能体现项目规模,如资料无法体现以上相关信息的可提供项目业主单位的相关情况说明作为业绩证明资料,如因证明材料提供不足未得分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问题2:我司2020年的财务报表还未审定出来,如提供2017年至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是否可以?
回复:不可以提供2017年至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2020年的财务报表还未审计的,提供未审计的投标单位2020年度财务报告。
问题3:招标文件P22页项目负责人职称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请问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符合要求。或明确属于市政类的相关专业。
回复:调整为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问题4:提供的业绩能否为3万吨/日规模及以上的清水厂或地表水厂业绩?
回复:不能。本项目要求提供的业绩为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业绩。
问题5:资信部分评审中,要求的奖项是获得过市政类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如钱江杯、鲁班奖等),本工程为污水厂项目,是否应限制为市政类污水厂业绩奖项?
回复:不限制。
问题6:关于资信分设置问题: ①、我公司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是否可根据该项优势设置资信分,比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加0.5分,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加0.5分,最多得1分。②、我公司投标用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是否可根据该项优势设置资信分,比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加0.5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加0.5分,最多得1分。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3万吨/日规模及以上的新建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业绩。请问是否对项目造价有要求?若我单位提供3万吨/日规模,造价1000万元的新建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施工业绩对项目造价没要求,具体要求请结合招标文件和本答疑纪要“问题1回复”。
问题8:招标文件P22评审细则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获奖证书标明的时间为准或下发获奖文件的时间为准),获得过市政类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如钱江杯、鲁班奖等,具体见附表),得1分。因附表中仅列出鲁班奖及各省建筑行业最高奖项,未列出国家级奖项,请明确获得过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是否得分?
回复:不可以,奖项仅以附表所列为准。
问题9:能否提供工程量清单软件版?
回复:不提供工程量清单软件版。
问题10:招标文件中,p23页技术评分标准表里7、财务状况,该项是否作为技术标的组成部分?
回复:是。
问题11:投标预算报价用什么制作软件?是否有指定软件要求?
回复:对投标预算报价制作软件没有指定软件要求。
问题12:招标文件P22页,“序号1: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是以:施工合同为准,还是以竣(交)工验收报告为准?
回复:项目负责人体现在施工合同或竣(交)工验收报告里均可。
问题13:招标文件P24页,“序号6:根据项目团队构成人员的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等综合打分。(提供相应人员证书的扫描件。)”;能否明确项目团队构成人员打分细则?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4:请提供DWG格式的总平图。
回复:不提供。
问题15:无地勘报告,请提供。
回复:不提供。
问题16: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以外的其它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每人提供单独的简历表?如提供格式是否投标单位自拟?
回复:不需要。
问题17: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是否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如提供缴费期限是否包含 2021 年1月至 2021年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回复:不需要。
问题18:招标文件第23页技术评分标准中施工方案评审细则中提到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下载招标文件时显示可以查看图纸文件,但实际操作中无法打开图纸查看,也无法下载图纸文件,是否可提供现场总图及其他相关图纸。
回复:图纸文件已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如无法下载,请联系新点技术人员,咨询电话0575-89292593。
问题19:招标文件第33页1.6.4承包文件中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质检、安检及其他开工所需证件,发包人予以配合协助。
提问:是否改为承包人配合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质检、安检及其他开工所需证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0: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判定为“省级及以上奖项”。
回复:不是。
二、招标文件补充说明通知:
1、本工程经审计确定的标底价为307146632元。
2、本项目标底编制时采用一般计税法,工程款支付时承包人须提供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不得使用简易征收法。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取消“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基数为建设工程中标价;第三方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保险需在开工前办理完毕,此项目列入清单项目。”
4、本工程塔吊基础暂按12万/座计,投标时需同比例下浮报价,未同比例下浮报价,结算按实调整时报价高的按报价扣除,低的按同比例下浮价格扣除,该清单项目在高效澄清池施工技术措施清单中。
5、甲供材料业主提供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及使用。因承包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等原因引起的材料增加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材料规格、型号、品牌必须与原供货部份一致),包括场内运输费、保管费等均不再另行支付。
6、工程量清单以2021年4月29日上传的为准。
7、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