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产业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二期) 答疑纪要及招标补充说明通知 招标编号:网2021(054)号 一、根据投标人提问,答疑纪要如下: 1、招标文件第38页,基期价格按标底编制采纳的信息价,请明确基期价格具体以哪个月信息价为准。 答:基期价格:人材机信息价根据《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1年第4期、《浙江造价信息》2021年第4期计算。 2、招标文件建筑面积与清单所给建筑面积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建筑面积为准。 答:建筑面积以图纸为准,工程量清单以2021年5月14日上传的为准。 3、招标文件第17页,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1年2月-2021年4日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局现只能开出2021年3月份的社保,是否可以提供2021年1月份-2021年3月份的社保。 答: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4、能否提供地勘报告? 答:提供,与图纸一同上传,投标人自行下载。 5、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临时电源接口、临时排污口,数量、大小、位置等是否有平面图? 答:无平面图,可自行组织踏勘。 6、对于工地大门开口方向及数量是否有要求? 答:大门开口朝南,数量1个。 7、建设单位是否提供临设场地? 答:要求在医药产业园范围内的西北角区域搭设临时设施,涉及临设搭设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后综合考虑。 8、计划工期:540日天,计划开工日期:无;能否提供个暂定计划时间,便于排进度计划时间? 答:投标单位自行安排进度计划时间。 9、有无阶段性的封顶、±0、交付等工期节点要求? 答:无要求。 10、品牌推荐表中电线电缆推荐的品牌“无锡沪安”市场份额占比小,可否增加“宁波东方、江苏中超、江苏远程、上海起帆”等市场常规品牌。 答:不增加。 二、招标文件补充说明通知如下: 1、本工程预算造价经绍兴市上虞区国建评审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确定,标底价为:287710468元。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2021年5月14日上传的为准。 2、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2.1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更改为“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2.2招标文件P17页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评分标准中“2、荣誉奖项: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作为施工总承包承建的房屋建筑类项目获得过“鲁班奖”的每个得1分;获得过省级质量优质工程奖项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标明的时间或下发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其他材料无效,作为参建单位获奖不得分。同一业绩如获得多个奖项的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分。(省级质量优质工程奖项以附表所列奖项为准)”修改为“2、荣誉奖项: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作为施工总承包承建的房屋建筑类项目获得过“鲁班奖”的得1分;获得过省级质量优质工程奖项的得0.5分。注: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标明的时间或下发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其他材料无效,作为参建单位获奖不得分。本项数量最多计一个,同一业绩如获得多个奖项的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1分,没有不得分。(省级质量优质工程奖项以附表所列奖项为准)” 2.3招标文件P34页品牌推荐表中3、地砖、墙砖的推荐品牌由“金利高、利家居、金牌亚洲中等档次”修改为“诺贝尔、斯米克、东鹏中等档次”;品牌推荐表中10、名称由“玻璃栏板--单爪件:250系列不锈钢驳接系统(材质S316)含底座”修改为“玻璃栏板爪件:304不锈钢材质爪件”。 2.4招标文件P36页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本工程部分暂估价项目需进行二次招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抗震支架及防火封堵系统、无负压设备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电梯系统、充电桩设施系统、厨房设备系统(含装修)、250L电热水器、气体灭火系统、空调工程、弱电工程、窗帘(含杆)等。”修改为“1、本工程部分暂估价项目需进行二次招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抗震支架及防火封堵系统、无负压设备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电梯系统、充电桩设施系统、厨房设备系统(含装修)、气体灭火系统、空调工程、弱电工程、窗帘(含杆)等。” 2.5 招标文件P39页12.4工程进度款支付由“每月计量并支付至计量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且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完毕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计量价款的85%(农民工工资预付款在支付至计量价款的85%时扣回),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审计结算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8.5%,审计价款的1%在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0.5%待防水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使用工程保函形式,建设单位在收到审计价款1.5%的保函后支付全额结算审计价款。)”修改为“每月计量并支付至计量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且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完毕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计量价款的85%(农民工工资预付款在支付至计量价款的85%时扣回),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审计经建设单位初审同意,上报绍兴市上虞区国建评审咨询有限公司并受理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计量价款的90%,审计结算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8.5%,审计价款的1%在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满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0.5%待防水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使用工程保函形式,建设单位在收到审计价款1.5%的保函后支付全额结算审计价款。)” 三、工程量清单补充说明如下: 1、本工程原始地面标高根据业主前期三通一平确定:原始场地标高为4.85m,原地面清表按20cm考虑,土方开挖标高按4.65m计算,结算时按实调整。 2、PC结构中所有的吊装机械按定额考虑,实际采用不同吊装机械的结算不作调整,其风险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3、本工程所有砂浆均采用预拌商品砂浆。 4、本工程所有砼均采用商品砼。 5、本工程中不够的场外及房心回填土由本工程承包单位负责填筑(回填土的质量及填筑要求需达到图纸设计要求),土方由承包单位自行解决,并需向甲方缴纳倾倒费,预算按除税价“-13.76元/m3”计入,投标报价时需同比例下浮(例:若投标人总价下浮率为10.10%,即此项同比例下浮后报价应为:按除税价“-15.15元/m3”),未按同比例下浮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6、本工程1#国际医药共享展示服务中心地面布置按装修图纸布置,基层做法按建筑说明。 7、本工程图纸中支吊架为成品装配式支架,按设计要求修改为自制支架。 四、暂定除税价部分投标报价时按以下表格中价格同比例下浮报价,结算时按实调整,投标报价时未按同比例下浮报价的,作废标处理。项目如下:
五、暂估价为含税总价,投标报价时按以下表格中价格同比例下浮报价,结算时按实调整,投标报价时未按同比例下浮报价的,作废标处理。项目如下:
浙江日欣科技园有限公司 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