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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761/2021-68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6-26 09:28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要点

各科(室)、单位:

2021年,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深入实施“三服务”2.0版,翻篇归零再出发,以排头兵、优等生的姿态和担当,奋力夺取“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为全面建设高水平“创新强区、品质名城”贡献人社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聚焦数字化改革,力争改革率先出成果

1.全面推进人社数字化改革。把数字化改革贯穿到人力社保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六大板块履职中体现创新,确保一年出成果。统筹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和制度创新,按照省、市数字化改革相关部署和要求,构建人社系统整体高效的政务运行体系、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公平公正的执法监管体系、智能科学的决策指挥体系,打造“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监管平台”、“社保基金监管系统”两大全省竞争性试点项目,建设“整体智治、唯实惟先、高效协同、系统集成”的“数字人社”,在全市数字化改革中“争先进、得高分”。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社会保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力社保信息中心、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拓展“最多跑一次”多层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基层平台能力建设,建立“片长挂联制”,通过业务骨干挂钩联系乡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借助乡镇、村级平台和社保自助终端,提高社保业务“就近办”实效,打通基层“最后一公里”。做好群众企业全生命周期新增和迭代“一件事”工作,实现企业职工退休、个体劳动者就业创业、工伤处理等12件便民利企“一件事”办理,梳理办事要素、细化实际办事情形、制定办事标准,规范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办理期限,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12个“一件事”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社会保险科、人力社保信息中心、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3.实施“政保合作”改革试点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由商业保险机构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利用商业保险公司的技术力量,经办网点及信息优势,提高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的质量和效率。围绕工伤处理全周期“一件事”改革目标,精简优化工伤保险前后办事流程,工伤申请、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全部在省集中系统经办。开展工伤预防省级试点工作,力争获省厅领导的肯定批示。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社会保险科)

4.提升数据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人力社保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提升人力社保网络安全整体防护水平,为建设“数字人社”提供有力保障。完善退管系统的开发建设,提升企业退休人员信息化管理水平。建成档案管理系统,加强档案电子化后的成果应用。完成省社保集中系统的数据回流工作,整合本地业务系统数据,建立完整的社保数据仓,并做好数据的异地备份工作,保障数据安全。

(责任科室:人力社保信息中心、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二、把握就业新态势,打造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5.抓好稳就业促创业。持续加强企业用工监测,进一步做好社会就业形势分析研判,积极实施好新时代稳就业和促创业的政策。2021年实现新增就业岗位3.5万个,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快速响应,接返省外员工返岗,切实保障企业用工需要。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基层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开展精准就业帮扶,引导、鼓励社区(村)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稳岗补贴,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责任科室: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6.延续巩固扶贫帮扶劳务协作。充分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站功能,开展多场次劳务协作活动,提高劳务输入组织化程度,保障我区企业用工。落实好2020年度各项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政策性补贴兑现工作,动员更多企业参与就业帮扶。以乡村振兴为导向,定期向劳务输出大省推介就业岗位,不断巩固扶贫成果,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举办好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帮助结对地贫困人口实现就业。

(责任科室: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7.加快高质量社区(村)创建。在去年创建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创建指导工作,充分利用社区(村)产业优势,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要求,规范建设社区基层平台,全力打造具有特色的创业载体和服务品牌,推动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力争全年创建成功10个省、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努力营造良好的就业生态。

(责任科室: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三、立足服务创新,积极打造与产业链相匹配的人才链

8.着力打造“全国性校地人才转化中心”。立足创新,利用现有“大学生见习实习工作”全省领先优势,围绕企业急需人才实际,加大职业人才培养力度。坚持创新引领,以专业化、协同化、标准化、基地化为导向,整合政府、企业、中介、学校优势,壮大以E游小镇、职业技术建筑学院、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建筑产业、绿色化工行业,打造“全国性校地人才转化中心”。

(责任科室:人才综合科、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9.健全夯实大学生实习见习基地工作。吸引各地高校、高职院校和职业中学的学生以建制班为单位来虞开展毕业设计和毕业见实习,做到以政策留人、以产业留人、以环境留人,实现全国的高校资源为我所用,从而做到“无中生有”,实现“借鸡生蛋”,为我区“十四五”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2021年力争吸引全国见习实习大学生10000人以上。力争举办全国性见习实习活动,继续保持领先优势。

(责任科室:人才综合科、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10.实施抢才引智行动。进一步打响“春秋季引才专列”引才品牌,强化以赛引才、中介引才、以才引才,持续宣讲好3.0版人才新政,不断提升上虞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结合人才“一件事”改革,倾情打造上虞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集中设立10个窗口,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实行“1+9”政策网上办理、网上兑现。发扬“店小二”、“跑小二”的精神,做精做细招才引智工作,实现新增大学生就业创业数量有新提升,计划全年新增就业大学生3万名以上。

(责任科室:人才综合科、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11.持续激发产业园活力。充分发挥上虞区人力资源市场平台作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现场招聘会,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好供需平台。深入贯彻落实“三服务”活动,利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优势,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全年实现产值5亿元。

(责任科室:人才综合科)

12.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博士后工作“3.0”版的“迭代升级”,组织召开博士后工作推进会,推进博士后工作提质扩面增效,全年新增博士后工作站3家以上,使博士后工作站数量和档次居全市前列,力争博士后引进“指数级增长”。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力争在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选拔方面有新突破。2021年计划引进“双一流”党政储备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人才不少于100人。    

(责任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13.做强职业技能提升平台。以项目制培训为推手,着力在技能培训扩量、提质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开展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利用技能大赛平台,发掘各类优秀技能“金蓝领”,培育时代工匠。2021年培养高技能人才1965人以上,培训技能人才15600人以上,新增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进一步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责任科室: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14.以“五零”标准做好考试招聘文章。严格按照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围绕服务大局和发展人才的理念,认真抓好事业单位、国企、编外用工等考试招录工作,进一步规范考试流程、健全考试制度,加强纪检监督,努力实现考试零事故、考务零差错、服务零投诉、沟通零距离、流程零障碍。

(责任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事考试中心、大众公司)

四、推进社保提质扩面,形成覆盖广、品质高的社会保障体系

15.推行社保精准扩面。严格执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七统一”,持续推进社保人群全覆盖攻坚行动,不断提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参保率;对标省厅新要求落实养老保险征收办法;完善相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政策,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妥善做好“延五”人员、非编人员和被征地人员参保工作。实现社保卡申领、社保功能启用、补换、临时挂失等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结合“数据回流”系统建设,提升社保稽核信息化水平和能力。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社会保险科、人力社保信息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16.打好社保降费减负组合拳。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科学有效做好企业社保减负工作,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及时跟上级及各部门对接,做好免缴人员的缴费登记。落实好各项失业保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及时做好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核准支付及增资工作,按时完成伤残津贴享受人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养老金增资工作,实现改革红利惠及人民。

(责任科室:社会保险科、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17.规范做好社保基金管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核算社保基金,按时足额地筹集和使用社保基金,做到应收尽收,应支尽支,及时完成各类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工作。加强内控制度管理,以数字化促进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有序运行。引入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审计力量参与社保基金监管,维护社保基金长效稳定运转。

(责任科室: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五、优化社会治理,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18.巩固“上虞无欠薪”治理品牌。巩固“无欠薪”省级先进集体和“无欠薪区”创建成果,坚持“三抓三促”,突出常态长效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党建引领、网格覆盖、渠道创新、制度完善的“无欠薪”建设。深化农民工工资速裁庭建设,在前期通过省厅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案程序,加强专业化建设,形成规范化速裁流程,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及时处理网络舆情。

(责任科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19.提升劳动监察巡察效能。做好国务院治欠保支的考核工作,以平安考核为指挥棒,加强对乡镇街道无欠薪治理业务培训与考核,规范在建项目六项制度落实落地;加强舆情监控与化解工作,严防极端讨薪事件发生;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及电子合同,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全覆盖。提升劳动监察信息化,试点并推广工贸企业工资支付纳入监管平台管理。

(责任科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优化劳动仲裁调解体系。加强调解平台多元化建设,调解、仲裁整体入住区矛调中心,与乡镇街道矛调中心联动办案,实现劳动争议处置“最多跑一地”。加强劳动仲裁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网上申请、网上调解、网上开庭新模式,实现25%以上案件通过网络办理,实践调解仲裁“最多跑零次”。加强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效果和效力。进一步实施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以开展要约行动为抓手,推动集体协商依法建制。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仲裁科)

21.打造标准化信访样板。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实现越级访、重复访下降10%以上目标。落实2211工作制度,规范答复办理来访问题,确保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群众自评满意率达到20%以上。从法治化建设宣传、典型案例整理、规范档案资料、信访信息宣传、群众满意度提升等方面多维度挖掘信访特色亮点工作,打造部门信访工作全省标准化样板。

(责任科室:人力社保信访服务中心)

22.建设法治人社。把深化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等改革作为工作主线,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系统内公职律师队伍。依托“八五”普法契机,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与“重要窗口”相匹配的人社铁军

23.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树立正确党史观。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使全局党员干部在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新提升,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

(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

24.深化“四责协同”,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把握“严”字主基调,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科室单位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和干部职工个人的责任纪律。要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各类考试工作的监督。局党委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汇报单位政治生态。

(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纪委)

25.做好“党建+”文章,促进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1+3+N”党组织结构优势,自上而下统筹发挥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党建引领作用,深化“一支部一品牌”特色建设,打造活力党建,自下而上完善以“先锋指数考评”为抓手的党员个人考评机制。加强对工、团、妇等群众团体的领导,丰富单位文体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合力促进人力社保高质量发展。

(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

26.建设“清廉人社”,提高党风廉政质效。强化监督检查,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深化作风建设,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升廉政舆情处置能力,做好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督察反馈形成有机整体。加强财政资金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预算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聚焦关键领域,强化宣传引导和能力素质提升,实现行风效能新提升。

(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纪委)

27.深化队伍素质建设,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把德才标准、坚持公正用人、拓宽用人视野,总体上使人社干部队伍年龄更年轻、业务更专业、视野更开阔。引导干部职工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上有新提升,不断增强履职本领。优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让年轻干部在一线压担子、受锻炼、促成长。

(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妇联、团委)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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