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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24/2021-682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6-27 10:49
发布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2021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截至4月20日)


序号工作目标任务2021年度工作内容及进度截至4月20日完成情况
1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行动,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指标计划目标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围绕上虞中学和重华小学两个国控大气站点,实施“一点一策”精准管控,推进扬尘污染防治、餐饮油烟防治、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管控、工业废气治理等行动,确保全区空气质量持续达标。巩固提升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坚持建管并举,实现常态化长效运维;持续加强水环境治理,严格管控入海河流总氮浓度,确保达到上级目标要求。落实净土行动,做好用地性质变更为住宅、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地块土壤调查报告评审,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化清废行动,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运体系。围绕两个国控大气站点对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累计排查7个工业园264家企业;大力推进扬尘污染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督管理和秸秆禁烧管控等工作,累计整改扬尘问题106项、抽查非道移动机械28台、处置秸秆焚烧火点302个。逐步建立和完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落实8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项目,其中2个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且形象进度达60%以上,1个巩固提升项目已完成设计,5个巩固提升项目正在设计中;制定实施主要入海河流总氮浓度控制计划,开展入湾河流监测监管,截至目前,东进河东进闸断面、入海堰闸二号闸断面总氮浓度严格控制在2.92mg/L以内,达到上级考核目标。组织召开地块土壤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4场,评审地块18个,完成备案14个;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督促3家危废收运企业加快收运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签约工业源小微企业435家,收运77次,收运量约448吨。
完成上级下达的水气污染物减排目标,确保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全区空气质量持续达标。按上级要求有序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截至3月底,22个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全区PM2.5 29.26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一,AQI优良率100%,全市排名第一,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7,全市排名第二。
2积极创建“清新空气示范区”收集整理各项创建指标所需资料,积极开展创建申报工作,力争早日创成“清新空气示范区”。编制2020年上虞区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完成温室气体控制年度任务。今年3月上虞区成功创建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
3确保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做好水质监测和预警工作,每月对水质情况进行通报,对重点断面制定“一点一策”方案,对症下药开展污染治理,确保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开展22个市级以上考核断面的水质通报工作,根据“一点一策”实施断面河道污染物走航排查,启动我区5个重要断面水环境状况排查分析报告编制工作,截至3月底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4高标准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的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信访件组织销号验收,定期组织开展信访件落实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根据督察反馈报告及时编制我区督察整改方案,同时开展督察共性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集中攻坚销号,向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汇报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印发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上虞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协助市督察专班开展现场督办,对全区第一轮重复交办信访件进行现场复核,检查整改成效,并建立长效管理和定期通报机制,截至目前,105件交办信访件已完成整改98件,其中销号88件。
5深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深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持续推进24个重点项目建设,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6月底前组织开展半年度中期督查,12月底前总结年度工作进展,考核项目完成情况,整理上报生态环境指标改善状况,确保通过年度审核。争取省山水林田湖草修复试点资金2000万,24个项目按期推进。
6高质量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国家级验收积极配合绍兴市做好“无废城市”建设顺利通过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验收,加快启动我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投运,总结提炼各类固废领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色亮点,为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上虞模式。正在积极配合市无废办做好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验收准备工作,全力推进我区全域“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印发实施《上虞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完成51个指标、30个重点项目建设并投运、38项制度拟定、14项技术以及10个市场体系创建,同时总结形成10余个“无废城市”建设上虞特色亮点,创建“无废细胞”53个,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有序开展。
7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大力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评估我区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成效、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基础条件、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差距并进一步完善,收集各项创建指标支撑材料,完成达标评估工作;6月底前,编制创建申请报告,完成各类指标解释,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工作;12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完成上虞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评估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请报告、特色亮点工作汇报材料,上报到市局和省厅;收集整理创建指标的详细支撑材料和现场验收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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