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北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2020年)
答疑纪要及招标补充说明通知
招标编号:网2021(113)号
一、根据投标人提问,答疑纪要如下:
1、P29合同条款及格式2.4.2(1)施工必需的用水、用电、通讯等由承包人接至施工现场内,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2)进入施工现场所需的道路交通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此两点不应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应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答:P29合同专用条款2.4.2第“(1)施工必需的用水、用电、通讯等由承包人接至施工现场内,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2)进入施工现场所需的道路交通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调整为:“(1)发包人提供临时用电、用水接口,由承包人自行接入至施工场地内,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2)进入施工现场所需的道路交通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2、P34合同条款7.5.1(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误的其他情形没有约定。鉴于合同签订应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议完善确定发包人延误的其他情形如下:a、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b、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工程量10%以上,或设计变更影响到关键线路经发包人同意顺延的;c、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土建及装饰清单第202、203、204项“石材楼梯面层”工程量是否为投影面积?
答:石材楼梯面层按投影面积计入。
4、市政清单第112、115项“石材台阶面”工程量是否为投影面积?
答:石材台阶面按投影面积计入。
二、招标文件补充说明通知如下:
1、本工程预算造价经绍兴市上虞区国建评审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确定,标底价为:26862366元。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2021年7月13日上传的为准。
2、排水、降水(土建),预算按除税暂定价100000元/项计入,投标报价时按同比例下浮,结算按实调整, 投标报价时未按同比例下浮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3、基坑围护,预算按除税暂定价300000元/项计入,投标报价时按同比例下浮,结算按实调整, 投标报价时未按同比例下浮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4、塔吊承台基础,预算按除税暂定价100000元/台次计入,投标报价时按同比例下浮,结算按实调整, 投标报价时未按同比例下浮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5、排水、降水(场外),预算按除税暂定价30000元/项计入,投标报价时按同比例下浮,结算按实调整, 投标报价时未按同比例下浮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6、抗震支架,预算按除税暂定价50000元/项计入,投标报价时按同比例下浮,结算按实调整, 投标报价时未按同比例下浮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7、管道及化粪池挖土施工时,底标高在地下水位标高以下时需降排水,费用按除税暂定价30000元/项计入,投标报价时按同比例下浮,结算时需提供施工方案按实调整, 投标报价时未按同比例下浮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8、场外拆除,预算按除税暂定价80000元/项计入,投标报价时按同比例下浮,结算时以实际拆除的工程量按实签证结算, 投标报价时未按同比例下浮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9、管道施工时原有路面及井破除后修复,预算按除税暂定价20000元/项计入,投标报价时按同比例下浮,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签证计算, 投标报价时未按同比例下浮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10、交通设施中柱边及转交处需放置防撞护角,预算按除税暂定价3000元/项计入,投标报价时按同比例下浮,结算时按实签证计算, 投标报价时未按同比例下浮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11、本工程标底不考虑打试桩费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增加此项费用。
12、本项目地勘报告,已与图纸一同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本项目所用材料使用以下推荐品牌或相当于推荐品牌档次:
(1)洁具:妙洁、箭牌、九牧参照或相当于。
四、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绍兴市上虞区盖北镇中心小学
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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