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人民调解标准实施检查及自我评价双效制度,开展随机、定期及日常的检查。今年以来,对21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600余份调解卷宗、上墙制度和标识标牌等进行检查,出具整改意见书35份,整改问题50余个。已做好市局验收准备工作。等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达申报任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