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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390/2021-689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7-15 14:38 | |
发布单位: | 谢塘镇 |
谢塘镇2021年筹资筹劳政策 | ||
谢塘镇2021年筹资筹劳政策参考虞区农〔2021〕58 号文件《关于下达 2021 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执行,一事一议项目目前还在积极申报中。 关于下达 2021 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建设任务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 2021 年度财政计划安排,经实地踏看和竞争性评审,确定曹娥街道董村村等 13 只项目列入本年度我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任务(详见附件 1),请相关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上虞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20〕135 号)执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设计、预算、招标、施工、验收、决算等必须符合当地乡镇、街道管理要求,做到程序到位,手续齐全。 2.项目名称与立项文件务必统一,相关项目招标备案、申报登记、预决算审计资料等文件涉及名称均需一致。 3.做好信息系统申报。项目申报做到纸质与网上信息系统同步,在做好纸质资料的同时,于 6 月 15 日之前将项目相关信息登记上传到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和申报,并严格按信息系统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过程监督和管理。 4.及时上报相关资料。一是按实填报《2021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落实情况备案表》,于 6 月 15 日之前通过浙政钉发送盖章电子版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具体格式见附件 2。二是编制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填报《上虞区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做好纸质存档工作,同时于 6 月30 日之前通过浙政钉发送盖章电子版至区财政局农业科,具体格式见附件 3。 5.严格抓好农民负担管理。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要求,及时将筹资或筹劳方案报区农经管理服务中心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备案。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筹资筹劳方案执行,对不符合农民负担管理要求的,不予补助。 6.有关乡镇、街道及项目实施村要对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方案、出资及捐款记录、奖补项目申请审核表、补助资金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等原始材料及时归档,做到资料齐全、有档可查。 7.有关乡镇、街道要加强一事一议项目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另要求实施项目在建设任务下达后 2 个月内开工建设,24 个月内完成结算审计。逾期项目不予补助。 附件: 1.2021 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任 2.2021 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落实情况备案表 3.上虞区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1 年 5 月 2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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