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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227/2021-7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9-22 14:58
发布单位: 永和镇

关于董鑫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上虞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2019〕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全科网格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推行社区民警到村级组织兼职制度,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社区民警兼任责任片、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主任助理进行明确,具体如下:

  同志任永和镇青峰村党总支副书记(兼);

  斌同志任永和镇项家桥村党总支副书记(兼)

陈联钢同志任永和镇朱巷村党总支副书记(兼);

何浙渝同志任永和镇大墩村村委主任助理(兼)。

 

中共永和镇委员会

202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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