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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24/2021-699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9-07 08:42
发布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2021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1-8月完成情况)

序号

工作目标任务

2021年度工作内容及进度

截至8月31日完成情况

1

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行动,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指标计划目标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围绕上虞中学和重华小学两个国控大气站点,实施“一点一策”精准管控,推进扬尘污染防治、餐饮油烟防治、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管控、工业废气治理等行动,确保全区空气质量持续达标。巩固提升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坚持建管并举,实现常态化长效运维;持续加强水环境治理,严格管控入海河流总氮浓度,确保达到上级目标要求。落实净土行动,做好用地性质变更为住宅、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地块土壤调查报告评审,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化清废行动,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运体系。

围绕两个国控大气站点对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实行挂图作战,加大重点区域涉气问题巡查力度,今年累计下发涉气问题交办单和巡查例报48份,发现、整改、销号扬尘问题隐患205处、秸秆焚烧火点484个、工业废气问题20个。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回头看”行动,检查发现的2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8个项目建设,其中2个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6个巩固提升项目中4个已基本完成建设准备验收,1个已进入开工阶段,1个已完成设计方案。全面落实我区入湾河流总氮浓度控制,对入湾河流开展定期监测监管,截至目前,东进河东进闸断面、入海堰闸二号闸断面总氮浓度严格控制在2.92mg/L以内,达到上级考核目标。组织召开地块土壤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12场,评审地块48个,完成备案44个;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督促3家工业固废收运单位加快收运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签约工业源小微企业546家,收运1908次,收运量约5602吨。

完成上级下达的水气污染物减排目标,确保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全区空气质量持续达标。

按上级要求有序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提前摸排年度减排项目,确保完成上级各项任务。截至8月底,22个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全区PM2.5 22.57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二;AQI优良率96.7%,臭氧浓度140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

2

积极创建“清新空气示范区”

收集整理各项创建指标所需资料,积极开展创建申报工作,力争早日创成“清新空气示范区”。编制2020年上虞区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完成温室气体控制年度任务。

今年3月上虞区成功创建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并持续巩固建成果。开展2020年上虞区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编制工作,完成工业、能源、交通三大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核算。

3

确保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做好水质监测和预警工作,每月对水质情况进行通报,对重点断面制定“一点一策”方案,对症下药开展污染治理,确保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持续做好考核断面水质监测预警和通报工作,大力开展断面水质达标行动,实施重点断面水质走航分析,完成汤曹汇合口、王家泾等2个国控断面走航分析报告及“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完成二号闸断面第2次走航分析,组织召开二号闸断面治理讨论会,研究部署下阶段污染排查治理方案。截至8月底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4

高标准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的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信访件组织销号验收,定期组织开展信访件落实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根据督察反馈报告及时编制我区督察整改方案,同时开展督察共性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持续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集中攻坚销号,我区成为全市率先完成信访件销号任务的县(市、区)(105件信访件于7月20日完成销号),落实已销号件“回头看”机制,抓好反馈问题和“举一反三”摸排环境隐患问题整改,严格做到长效管理,问确保问题销号不反弹,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督整改方案初稿编制。

5

深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

深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持续推进24个重点项目建设,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6月底前组织开展半年度中期督查,12月底前总结年度工作进展,考核项目完成情况,整理上报生态环境指标改善状况,确保通过年度审核。

成功争取2000万省山水林田湖草修复试点年度资金,24个重点项目已完成14个,其余10个按期推进中;开展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工作,完成中期评估报告并上报省厅。

6

高质量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国家级验收

积极配合绍兴市做好“无废城市”建设顺利通过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验收,加快启动我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投运,总结提炼各类固废领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色亮点,为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上虞模式。

积极配合市无废办做好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验收准备,全力推进我区全域“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印发实施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考核办法、“无废细胞”建设、督查检查和宣传要求等制度文件,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及“四张工作清单”内容,利用传统媒体、公交平台、商场电子屏等系列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目前全域“无废城市”创建申报材料已完成初稿编制,各项创建工作任务顺利推进中。

7

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大力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评估我区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成效、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基础条件、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差距并进一步完善,收集各项创建指标支撑材料,完成达标评估工作;6月底前,编制创建申请报告,完成各类指标解释,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工作;12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完成上虞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评估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请报告、特色亮点工作汇报材料,经省厅筛选后,顺利被上报到生态环境部,并对各项指标的电子文档进行网上申报,目前已经基本通过部级资料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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