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002590622/2022-000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2-01-01 17:24 | |
发布单位: | 盖北镇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盖北镇征兵工作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 |||
|
|||
一、背景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加强国防建设,浓厚“参军报国、无上光荣”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报国的热情,推动征兵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年度有出兵的,根据镇《行政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分。 (二)、征兵工作人员政策宣传到位,工作实绩明显,完成1名全日制研究生(含在读)入伍的,奖励所在村征兵工作人员3000元/人;完成1名大学毕业生(含学信网认证的自考、函授等成人教育)入伍的,奖励所在村征兵工作人员2000元/人;完成1名大学生(含大学新生、大学在读)入伍的,奖励所在村征兵工作人员1500元/人;完成1名高中或中职毕业生入伍的,奖励所在村征兵工作人员1000元/人。 (三)、本人主动要求参军入伍,且入伍前2年内因视力不足做眼睛激光手术的大学毕业生,体检合格并经区级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入伍3个月后凭眼睛激光手术证明或治疗票据,入伍当年给予一次性10000元补助;大学生(含大学新生、大学在读)入伍当年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助。 本人主动要求参军入伍,且入伍前半年内因外科、五官科、内科等与征兵体检相关的其他身体原因而手术治疗的大学生(含新生、在校生、毕业生),体检合格并经区级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入伍3个月后凭治疗票据,按实际支出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元。 (四)、对入伍时学历为全日制研究生(含在读)的,入伍3个月后凭毕业证书或入学通知书,入伍当年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对入伍时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的,入伍3个月后凭全日制毕业证书,入伍当年给予一次性2000元学历奖励。对入伍时为大学学生(含大学新生、大学在读),入伍3个月后,入伍当年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 本人主动要求参军,因学历不足而通过自考或函授(成人教育)取得学信网认证的大学毕业证书的,入伍3个月后凭毕业证书给予一次性5000元学历奖励。 (五)、为体现盖北镇对征兵工作的重视,在全社会树立当兵光荣的鲜明导向,积极营造“崇军尚武、荣耀盖北”的社会风尚,新兵入伍欢送时,镇给每名新兵发放入伍纪念品,举行入伍欢送仪式,并进行正面宣传。每年春节,对所有现役军人家属进行走访慰问或座谈。 (六)、参加年度区站征兵体检的青年每人补助100元;在区站参加训练的预备兵,每人补助300元/天。 (七)、对于家庭特困的参军入伍人员优先考虑困难慰问,享受低保、低边等;转业退伍回乡的优秀人员优先列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 (八)、所有军人军属依法享受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对军人军属的相关优待、抚恤政策。 二、重要举措 明确各项奖惩措施实施办法,浓厚“参军报国、无上光荣”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报国的热情,推动征兵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盖北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征兵工作人员及适龄青年。 四、解读机关:上虞区盖北镇人民武装部 解 读 人:徐光军 联系电话:0575-8273977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