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民政局 >>重点领域 >>养老服务
索引号: 002590681/2022-00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01 09:52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2021年养老工作完成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区民政局对照《绍兴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绍市民[2021]7号)工作内容,着力推进各项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工作进度。现将2021年养老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省、市、区级养老民生实事工作完成情况

1.实施生活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上级任务数为334家,实际完成467户(包括5户三老人员),已通过第三方完成了验收工作,同时开展省级民生实事好差评工作。

2.新(改)建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申报永和、陈溪、谢塘三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任务机构,已经完成任务,开展省级民生实事好差评工作。

3.康养联合体建设申报小越街道养老院,已经完成建设。

4.老年食堂建设未完成,目前开展运营8家,服务老年人就餐1万人次,到11月底预计完成70%。

二、绍兴市级养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阳光厨房建设尚未完成,任务数为10家,目前已开始招标公告,预计到11月底完成建设,预算审批资金为33万元。

2.养老护理知识宣讲已完成,任务数为20场,结合区农业农村局普及性培训任务,由第三方开展宣讲活动,完成场次为32场,宣讲普及人数为2000人。

3.智慧养老院建设已完成,申报曹娥养老院为智慧养老院。

4.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已基本完成,实现老年食堂就餐人数统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人流量监测和健康码显示。

5.养老睦邻点建设已完成,睦邻点设置在天祥社区和文化社区。

6.养老护理员培训未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数为657人,因技能培训学校资格审定延误尚未开展。家庭照护任务数为1400人(结合普及性培训已完成)。

三、区级养老扶弱工程完成情况

1.养老服务补贴(券)发放工作。向低保低边失能、失智,半失能、半失智老人发放养老服务券20万元,基于今年刚实行现金发放养老补贴,人员核对方面工作量巨大,70周岁-90周岁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由于社保平移对象尚未完成,该资金发放暂且搁置,90周岁以上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已发放到7月,下发资金约400万元。

2.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星级运营工作,经过绍兴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五星级运营4家,四星级运营15家。

3.城乡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星级运营工作,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城乡居家养老照料中心三星级运营80家,二星级运营84,一星级运营138家,29家星级评定未达标。

四、对照绍兴市民政工作评估细则工作完成情况

1.适老化改造、新(改)建3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家康养联合体试点三项省民生实事工作已全部完成。

2.基本完成《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高质量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决定》任务清单。

3.“浙里养”平台数据,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完成95.63%,完成率排全市第二;万名老人护理员占比19.23%,排全市第四,今年培训未开展;养老机构定位率完成78%,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定位率完成40%,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定位完成率95.6%,养老机构定位率完成78.57%,定位率完成排全市靠后。老年活动中心和护理院数量目前为零,均没有VR场景。平台还缺失高龄月度津贴发放(人社)和长寿保健金月度发放清单(社救)。

4.养老护理员资格培训完成,养老护理知识宣讲已经完成。

5.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智慧养老院建设已经完成,阳光厨房已经开始招标程序。护理型床位占比62%,高于54%标准。

下一步工作,完善浙里养平台数据,做好养老机构床位码赋码工作,补齐养老机构VR场景,新增浙里养老年活动中心和护理院各一家。

2022年工作思路

1.开展全区困难群体探访关爱工作(区民生实事)

2.完善老年食堂运营机制

3.开展认知症床位建设工作(省民生实事)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