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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6325725/2022-718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放管服办〔2021〕2号 公开日期: 2022-01-21 09:21
发布单位: 区便民服务中心(区招投标监督办) 有效性: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信念坚定、敬业爱岗、敢于担当的高素质工作人员队伍,纵深推进“虞快办、越满意”品牌打造,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率和获得感,积极助推我区数字化改革,助力建设“创新强区、品质名城”,根据省、市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区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选调机制”,提升队伍素质

1.严格人员选派条件。各部门单位要把“中心”服务窗口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形象好的同志到“中心”窗口工作,选派人员原则上应为所在单位工作满1年、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身体健康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性和涉密性的窗口岗位,应由派驻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部门确需选派编外人员到窗口工作的,应严格控制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派驻部门窗口总人数的40%。目前编外人员数量超过40%的派驻部门,应逐步调整至40%以内。两人及以上窗口,其窗口工作人员中要配置一名熟悉政策业务、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中层干部作为窗口负责人。窗口负责人除特殊任务外,原则上不参加所在部门的值班值守和与窗口业务无关的会议。各派驻部门应明确一名区管领导负责分管联系“中心”窗口工作。

2.规范人员调整程序。派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在窗口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未满2年的,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进驻“中心”的部门如需调整窗口负责人的,须事先征得“中心”党委同意;需调整窗口一般工作人员的,应事先将新派驻人员的编制性质、年龄、学历、职称及调整原因等情况报“中心”,经“中心”审核后可办理调整手续;需临时抽调窗口工作人员的,应事先征得“中心”监督检查科同意,并安排合适人员进行顶岗。

3.建立人员退出机制。窗口工作人员因不能胜任工作、违规违纪、试用期不合格、不服从“中心”管理或按“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风效能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要召回的,派驻部门应在半个月内调整到位,二年内不得再次派驻到“中心”工作。凡涉及有工作人员被召回情况的窗口,取消当年度“最美服务窗口”评资格。

二、强化“双重管理”,促进履职尽责

4.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窗口工作人员由派驻部门和“中心”实施双重管理,人事关系留在原单位,业务工作接受派驻部门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中心”统一管理。各派驻部门应高度重视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在上岗前由派驻部门组织专业岗前培训,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由派驻部门及时作出调整。“中心”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涉审业务、行风效能、职业操守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要加强“中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积极开展争创“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深入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和寓教于乐文化体育活动,积极营造创新创业、赶超争先、敬业爱岗的良好工作氛围。

5.实施人员考级制度。区人力社保局、“中心”要根据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在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基础上,探索推行以劳动技能等级考核认定为主要内容的考级制度,并将审批人员的技能培训、考核考试和等级认定纳入人力社保相关序列和工作内容,考核认定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6.健全考核考评制度。“中心”牵头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持续开展“最美服务窗口”创建评比活动。平时考核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各派驻部门。各派驻部门要根据“中心”反馈的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把考核结果作为派驻工作人员晋升职级、评聘职称、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激励关怀,激发工作热情

7.加大选拔任用力度。各派驻部门在选拔使用干部时,要注重选拔在“中心”工作的优秀工作人员,讨论任免前应征求“中心”意见。对具有“中心”窗口工作经历、表现优秀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8.提高考核优秀比例。“中心”窗口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按不超过25%确定。严格落实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嘉奖、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三等功和奖金激励机制。事业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奖励参照公务员执行。

9.注重人文关心关怀。派驻部门应高度重视常驻“中心”人员的成长进步,主要领导每年应赴“中心”对审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实地体验,与派驻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分管领导每月至少要安排一天时间到窗口现场带班,了解一线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服务指导工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关心支持“中心”群团工作,注重培育各类先进典型,在推荐评选各类先进时,要单列“中心”评比指标。

附:部门单位调整派驻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申请表

  绍兴市上虞区“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2

 

附:

部门单位调整派驻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申请表

调整类型

窗口岗位

姓  名

单位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政治面貌

身份性质

健康状况

联系电话

备    注
















































































派驻部门

意 见

 

 

 

 

部门(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便民服务中心

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①调整类型栏填进驻“中心”或调离“中心”;②窗口岗位栏填窗口负责人或工作人员;③单位职务栏填进驻人员在单位担任的职务、岗位或享受的职级;④身份性质栏填行政、事业、企业或编外人员;⑤涉及调出“中心”的需在备注栏注明:在“中心”累计工作时间及调离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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