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区卫生健康局 >>重点领域 >>医疗卫生
索引号: 002590542/2022-001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06 13:11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上虞区重点人群结直肠镜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结直肠癌发病率、死亡率一直位于绍兴市癌症谱前列,是严重危害居民生命健康和造成社会负担的重点恶性肿瘤之一。为贯彻落实《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和健康绍兴有关要求,推动癌症早诊早治,确保项目规范、有序、高效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到2025年,筛查人群结直肠癌早诊率达60%以上,结直肠癌5年生存率达62.5%以上,结直肠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2%以上。到2030年,筛查人群结直肠癌早诊率达65%以上,结直肠癌5年生存率达65.5%以上,结直肠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92%以上。

二、任务要求

(一)目标人群。上虞区50-74周岁(2021年筛查对象以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1947年1月1日-1971年12月31日)的本区户籍居民。

(二)工作任务。2021年全区结直肠癌筛查目标人群72000人,筛查人数36000人,重点人群结直肠镜检查1800人,目标人群结直肠癌筛查率≥50%,筛查高危人群结直肠镜镜检率≥26%。

(三)实施时间。2021年4月启动,10月中旬完成当年筛查任务,其中当年9月底前完成现场筛查工作,10月中旬前完成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三、项目内容

(一)前期准备

1.确定筛查范围:制订全区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确定筛查范围和人数。

2.加强项目培训:对参与此次筛查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相关人员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筛查技术、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等内容的培训。

3.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结直肠癌筛查及早诊早治的重要意义和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检查已列入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内容,提高重点人群结直肠镜检查项目依从性。

(二)调查评估

1.调查方式: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评估居民结直肠癌患病风险。

2.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是否存在结直肠癌高危因素,高危因素包括年龄、性别、吸烟史、体质指数、结直肠息肉史、一级亲属结直肠癌病史和家族性腺瘤性息肉病史等。

3.问卷调查评估:结果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

(三)结直肠癌筛查与管理

1.粪便潜血试验:结合各类体检工作为目标人群提供粪便潜血试验检测,避免重复检查。

2.筛查结果告知:筛查果分为筛查阴性和筛查阳性。筛查阴性为问卷调查评估中风险或低风险且粪便潜血试验阴性,筛查阳性为问卷调查评估高风险或粪便潜血试验阳性。筛查结果应及时告知居民。

3.结直肠镜检查:对筛查阳性的高危居民行结直肠镜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及时发现腺瘤和癌症患者。

4.跟踪随访:对筛查阴性的居民定期开展健康指导、健康状况了解等随访,筛查阳性未行结直肠镜检查的居民要密切随访,引导其尽早就诊。对筛查发现的腺瘤和癌症患者定期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和康复情况随访。

四、职责与分工

(一)区卫生健康局:为项目牵头单位,组织落实筛查项目的方案制定、技术指导和相关人员培训,对整个项目进行质量控制,并组织做好辖区内项目承担单位的督导和评估。

(二)区财政局: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负责将我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发动辖区目标人群积极参与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广泛宣传包括结直肠癌在内的癌症防治知识,普及癌症防治核心知识,鼓励适龄居民主动参与筛查。完成以社区/村为单位建立年度筛查目标人群清单,并对目标人群进行筛查动员和通知发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点人群结直肠镜检查项目是区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去年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经验与存在问题,规范管理和协调推进工作,统筹整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定定点筛查机构,开展督导和评估等具体工作。

(二)落实经费预算。2021年全区筛查不低于36000人,筛查经费15元/人,省级财政提供70%筛查经费,区级财政配套30%经费。肠镜检查费用由区级财政保障,肠镜检查1800人,检查费400元/人(普通肠镜400元/人)。项目单位对项目经费要设专人专账管理,严管执行经费支出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不得超范围支出。

(三)做好技术指导。区肿瘤防治办公室、区疾控中心共同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结直肠癌筛查项目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适宜技术的推广等工作。

(四)强化宣传教育。以项目开展为契机,广泛宣传包括结直肠癌在内的癌症防治知识,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建立完善结直肠癌防治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普及癌症防治核心知识,引导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家庭一社区一单位一医院一媒体”五位一体的结直肠癌防治知识普及行动。鼓励适龄居民主动参与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五)规范信息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将相关数据录入浙江省结直肠癌筛查信息系统,加强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在做好相关数据保密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结直肠癌筛查数据进行认真分析评估。

(六)严格督导检查。要认真开展重点人群结直肠镜检查项目,定期组织项目督导检查,及时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区卫生健康局将对实施不规范、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项目进行通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