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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24/2021-721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06 17:46
发布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监督检查】关于开展高考期间噪声与异味执法管控暨2021年“飞鹰4号”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环境质量,给考生提供安静舒适的复习、休息与考试环境,根据2021年省高考联席会议暨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高考期间“绿色护考”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及我局工作职责,决定在高考期间全区考点周围开展工业噪声与重点区域异味执法管控专项行动。现就专项行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要狠抓高考期间环境噪声和异味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采取强化检查、限制噪声设备生产、施工等措施有效控制考点及食宿点周边噪声和异味,切实加大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力度,解决影响考生学习和休息的环境噪声污染和异味问题,坚决防止因环境噪声和异味问题影响高考的情况发生。

二、行动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噪声、异味问题检查对象主要是考点周围的工业企业,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及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存在异味的企业

三、行动内容

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各执法中队需对纳入本次行动对象重点开展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考点附近是否有工业企业设备噪声及施工噪声影响外界环境,生产、施工过程是否有禁噪措施以及近期施工计划

2、检查杭州湾经开区内废气重点排污单位的生产情况,是否正常运行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厂界是否有异味,管控是否符合要求。

四、行动安排

1、排查整治阶段(6月4日--6月6日)。各执法中队对辖区内所有可能影响考生备考和考试的噪声和异味排污单位进行摸排,严格管控考点周围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工业企业噪声及异味源头。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

2、限制作业阶段(6月7--6月10日)。护考期间,禁止有影响考生的工业企业生产及施工噪声作业,对拒不执行的单位依法从速、从严、从重查处,杜绝环境噪声和异味隐患。

3、检查情况报送(6月4日--6月10日)。6月4日开始每天下午两点前将巡查处理记录情况发执法队,执法队按要求每天报区委办(政法委)。

行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抓好今年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和异味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聚焦为民办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噪声及异味干扰考生问题,全力助推平安高考,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单位联动。强化执法中队与执法队、监测站等单位间的沟通,密切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噪声与异味监管合力,防止工业生产、建筑施工等噪声及异味污染,共同保障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监管力度。把高考期间噪声及异味管理与执法检查紧密结合,切实加强高考期间噪声与异味污染的监督检查,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噪声及异味污染问题,从速、从重、从严查处到位,不得延误和推诿。

 

1、“飞鹰4号”专项行动自查情况统计表

  2、“飞鹰4号”专项行动排查问题清单

 

 

 

 

 

 

 

 

绍兴市上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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