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委托,现就“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单位”复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 磋商项目编号: YK2022464
二.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中介代理)
三. 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单位”复审服务项目 |
1 |
项 |
29.53 |
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
29.53 |
/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磋商。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磋商小组负责审查。
五. 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时间:2022年10 月21日至2022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
2、报名联系电话:18758328374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供应商须将报名资料扫描件(须签字盖章)发送至529045727@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6:0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供应商须将报名资料同步邮寄至以下地址: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签收人:阮雨晴(18758328374)。
4、招标文件获取所需资料:
(1)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 磋商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 9:30:00
七. 磋商地址: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八. 磋商时间:2022年11月1日 9:30:00
九. 磋商地址: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十. 磋商保证金:无
十一.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投标供应商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测温,出示“绍兴健康码”和“场所码”。进入交易场所,需佩戴口罩、进行测温、查验绍兴场所码、行程码,并提供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带星号人员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绍兴场所码”扫码结果异常或体温异常人员禁止进入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具体防疫要求以开标时间截止之日的绍兴市上虞区最新防疫政策为准)。
(2)各投标单位各派一名授权委托人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自行承担。进入开标室人员应当保持人员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3)若疫情有变,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本项目相关消息,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女士
联系电话:18758328374
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5-8231376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谷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