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政务公开 >>区政府常务会议
索引号: K15129988/2022-782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10-22 11:48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二届区政府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


10月21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金进富主持召开二届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区领导金山中、朱江桥、魏国剑、黄俊毅、阮程华、张瑜凤、郑龑出席会议。区领导孙海明、黄梅龙、王永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列席。

会议研究审议了《上虞区全域排水设施一体化长效运维管理实施意见》。会议强调,要统一标准,明确巡查、养护、检测、维修等环节标准,加强工程项目的内控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实现运维管理“一张图、一根管、一个部门”。要规范交接,推进建设单元名录及相关排查、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档案“一本账”管理,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要优化考核,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绩效考评工作机制,落实排水设施的长效运维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运维效率。

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上虞区产业基金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科学规范、完善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平台主战、部门协同,制定合理的投资、运行、监督、退出机制,实现基金规范高效运作。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按照必须急需原则,严格把关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切实提高基金使用管理绩效。要项目优先、强化保障,围绕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全力支持核心产业重大项目招引落地,切实发挥产业基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会议研究审议了《绍兴市上虞区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和《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建设领域调整事项目录》。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和我区实际,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调整明确,其中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增11个领域346项行政处罚事项,涉及建设领域的14项行政处罚事项则归建设部门行使。会议要求,要按照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进一步厘清各事项职责边界,抓好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工作衔接、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事项划得出、接得住、管得好。

会议还研究了金融工具管理使用、重大产业项目要素保障等其他事项。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