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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534/2021-73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10-09 15:54
发布单位: 区教体局

上虞区“柔性引进”高端教育人才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关于推进“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培育引进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方式方法,以“柔性引进”等方式鼓励区内学校与区外优秀学校管理者、特级教师、高校教授、学科专家(或团队)等开展教育教学合作研究指导、帮助提升,促进全区教体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实施意见规定如下:

一、“柔性引进”对象

区外特级教师、知名专家教授、竞赛辅导专家、优秀学校管理者(或团队)等高端教育教学人才。

二、“柔性引进”方式

“柔性引进”方式不限,只要能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与提高、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与提升、促进学生全面素养的培育与进步,均可以协议或合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来虞指导实践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柔性引进”要注重有效性,可以选择下列方式:课堂授课、学术讲座、竞赛辅导;教育教学诊断、研究、指导;规划课题立项、研究、指导;设立工作室;等等。

“柔性引进”要体现经常性,来虞时间原则上平均每月不少于2天,合作时间不少于一年。

三、经费保障

“柔性引进”的专家(或团队),经区教体局审核确定,视情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团队最高50万元的专项经费。经费用于专家(或团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补贴;讲课费、辅导费;成果奖励等费用。

四、相关要求

1.申请。每年9月集中办理。由学校或相关科室在完成前期协商和初步合作条款后,向教体局提交申报材料(项目计划书或意向书等)。特殊情况可按需即时向教体局人事科提出申请。

2.审核。教体局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材料可行性、必要性、科学性进行审核统筹,并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学校与“柔性引进”者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教体局备案。

3.拨付。审核通过后,由教体局及时将专项经费拨付到所在学校,学校遵照财务管理要求规范列支。

4.监督。教体局人事科会同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对“柔性引进”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着力提升工作绩效。教体局教育服务中心根据审计规定,对“柔性引进”工作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责令实施单位整改落实。

同时符合本意见与其他相关政策条件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五、其它

本意见自发文起试行一年,并由上虞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修改完善。

 

附件:上虞区“柔性引进”高端教育人才项目申请表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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