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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534/2021-737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0-09 15:54 | |
发布单位: | 区教体局 |
上虞区“柔性引进”高端教育人才实施意见(试行) | ||
根据《关于推进“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培育引进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方式方法,以“柔性引进”等方式鼓励区内学校与区外优秀学校管理者、特级教师、高校教授、学科专家(或团队)等开展教育教学合作研究指导、帮助提升,促进全区教体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实施意见规定如下: 一、“柔性引进”对象 区外特级教师、知名专家教授、竞赛辅导专家、优秀学校管理者(或团队)等高端教育教学人才。 二、“柔性引进”方式 “柔性引进”方式不限,只要能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与提高、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与提升、促进学生全面素养的培育与进步,均可以协议或合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来虞指导实践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柔性引进”要注重有效性,可以选择下列方式:课堂授课、学术讲座、竞赛辅导;教育教学诊断、研究、指导;规划课题立项、研究、指导;设立工作室;等等。 “柔性引进”要体现经常性,来虞时间原则上平均每月不少于2天,合作时间不少于一年。 三、经费保障 对“柔性引进”的专家(或团队),经区教体局审核确定,视情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团队最高50万元的专项经费。经费用于专家(或团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补贴;讲课费、辅导费;成果奖励等费用。 四、相关要求 1.申请。每年9月集中办理。由学校或相关科室在完成前期协商和初步合作条款后,向教体局提交申报材料(项目计划书或意向书等)。特殊情况可按需即时向教体局人事科提出申请。 2.审核。教体局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材料可行性、必要性、科学性进行审核统筹,并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学校与“柔性引进”者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教体局备案。 3.拨付。审核通过后,由教体局及时将专项经费拨付到所在学校,学校遵照财务管理要求规范列支。 4.监督。教体局人事科会同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对“柔性引进”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着力提升工作绩效。教体局教育服务中心根据审计规定,对“柔性引进”工作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责令实施单位整改落实。 同时符合本意见与其他相关政策条件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五、其它 本意见自发文起试行一年,并由上虞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修改完善。
附件:上虞区“柔性引进”高端教育人才项目申请表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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