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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681/2022-786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11-11 14:18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名称 关于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174号提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22-11-11 14:14:45
正文内容

潘新新委员:

您在政协区第二届委员会上提出的《关于我区老年食堂扩面提质的几点建议》(第174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第七次全口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全国60周岁以上人口为2.6亿,占18.7%,比2010年上涨5.44个百分比,老龄化程度明显加剧。为应对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结合调研过程中发现的老年人呼声较高、期盼热切的养老服务,上虞区民政局积极行动,瞄准老人吃饭难问题,于2021年试点建设老年食堂。

一、基本情况

老年食堂建设以政府引导、企业结对、社会参与、志愿帮扶等多种途径,建立完善“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配送入户”的多层次助餐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鼓励以单建、合营、委托等形式开设老年食堂。

截至目前,我区正式投入运营的14个老年食堂中,依托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提供供餐服务的有5家,依托养老机构开设老年食堂的有4家,与社会餐饮合作的有3家,与配送餐企业合作的有2家。

考虑到老年人的用餐特点和习惯,老年食堂饭菜以蒸煮为主,少油少盐,软糯可口。每餐至少一荤一素一汤,保证饭菜营养均衡。目前,全区助餐点共为25875余人次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用餐老年人满意率达100%。

2022年将继续布密点位,新增建设3家,品质提升5家,进一步渗透办餐助餐服务。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民政局局长、区府办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养老扶弱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同时明确了民政局、市场监督局、财政局及各乡镇街道的职责分工,确保老年食堂能够顺利开设。

2.明确政策扶持,加强资金保障。出台了《关于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和运营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工作目标、开展方式、建设标准,同时也明确了扶持政策,对于新开设的老年食堂,在场所租赁、装修及设施设备购置给予70%最高不超过10万元/家的补助;运营补助按照老年人就餐人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的补助。

3.开发智慧平台,促进数字便民。在南丰社区中心建成上虞区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系统,完成与省民政厅“浙里养”、绍兴市智慧养老、区城市大脑等平台的端口对接。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应用场景被省民政厅列入数字化改革试点项目,目前已完成视频监控硬件安装。通过智慧养老平台,完成所有老年人数据信息核对工作,开通市民卡老年食堂刷卡功能。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上虞电视台、上虞日报、学习强国等载体,编印书面小册子等,对“老年食堂”进行宣传,让老年人群普遍知晓政府推出的这项民生实事,享受“老年食堂”为老年人带来的实惠。

三、下一步计划

我区老年食堂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针对在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具体如下:

1.积极争取财政补助力度,整合多方力量,共建老年食堂。进一步完善区级引导政策,对老年食堂的财政补贴不搞“一刀切”,针对不同年龄段老人、不同区域,采取不同补贴标准。积极建议各镇街在区级补助的基础上,建立配套资金补助政策,加大对“老年食堂”运营的补助力度,广泛发动乡贤、群众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为家乡“老年食堂”捐资助力。同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开发市场力量,探索第三方运行老年食堂,形成集团化运营模式。

2.规范老年食堂运作流程,管理监管及时到位。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职责。对于补贴资金既要监督好、管理好,并在第一时间完成拨付,减轻运营组织资金负担。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和行业监督,从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服务质量以及价格开支等各方面着手,使其安全、规范开办。要求运营机构针对人员管理、物资收购等各项工作制订相关的管理准则,保证食堂流程运作规范标准,各项运作均有法可依。

3、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建立长效运营机制。探索堂食和上门送餐并举,改进丰富就餐形式。利用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有需求的老年人进行订餐、配送餐,达到资源共享。要求运营商出台老年人就餐优惠方案,规范收费标准,提高饭菜质量,加强过程管理、细节管理,不断提高食堂管理的效能,鼓励他们提供上门送餐服务,以便更好地解决腿脚不便、出门不易老人的用餐问题。利用好外卖配送链的服务优势,共享配送,尝试与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开展政企合作,实现送餐上门,使“老年食堂”真正让老人满意。

4.逐步扩面,满足更多的老年人就近就餐需求。

针对对老年食堂呼声较高、需求量较大的部分村(社),可以探索建立村(社)级老年食堂,特色化、个性化运营。针对部分对老年食堂有需求但数量不多的村(社),可以实行“乡镇(街道)统一认领—村(社)按需发放”的模式,扩大老年食堂的服务覆盖面。

感谢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科室:上虞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承办人:徐家威

联系电话:18905759185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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