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民政局 >>建议提案
索引号: 002590681/2022-786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11-11 14:20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名称 关于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175号提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22-11-11 14:18:55
正文内容

冯洁娜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二届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区地名管理规范化水平的建议》(第17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绍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我局作为地名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名工作的统一管理,对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并将在后续工作中逐步落实到位。

1.明晰责任主体,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绍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绍兴市地名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上虞区地名委员会印发了《绍兴市上虞区地名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在区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上提出逐步健全和完善区地名委员会例会制度和信息通报机制,并着重强调了各单位职责。根据《绍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我局是地名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建设、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环保、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名管理工作。发改、财政、国土、规划、文广、邮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名管理相关工作。对于您在提案中指出各成员单位尚未落实到位的地名管理工作事项,我局将秉着“民政牵头”的原则,对各部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协助,确保“政府主管、民政牵头、部门协助、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顺利良好。

2.核准标准地名使用,主动监督、积极配合,促进地名信息发布规范化。我局将时时关注工作和生活中公共标志、公共媒体以及各单位对外发布书面文件、线上公告、自媒体平台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对涉及地名是否使用准确做好监督工作,一旦发现不当之处,第一时间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提出改正意见,确保标准地名使用。对其他部门发布信息前的地名信息咨询积极做好配合,提供准确名称,以实现地名信息发布的规范化、标准化。

3.彰显特色地名文化,加强引导、提供参考,助推地名更具文化韵味。为引导申请命名的部门单位提供更加富有上虞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的名称,使地名资源得到合理、有序利用,我局已聘任马亚振、马志坚、陈岳来、陈秋章、陈秋强、罗兰芬、胡耀灿、徐景荣8位同志加入区地名文化专家组,更借助专家组的力量扩充丰富了区地名采词库,总计包含采词619条,后续将分享给各乡镇、街道,以对地名更加彰显上虞文化韵味提供指引和参考。

感谢您对地名工作的热心和支持!

承办科室: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

承办人  :王维诺

联系电话:81227136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2022年4月19日

附件
信息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