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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681/2022-786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11-11 14:24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名称 关于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22-11-11 14:23:25
正文内容

姜金锦委员:

政协第176号提案《关于落实生活困难群众兜底性保障举措 推动共同富裕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此十分重视,经过详细的研究调查,做如下答复:

一、区民政局会同慈善总会近期建立了部分特殊困难基金项目。主要为以下几项:糖尿病防治云端管理公益慈善项目、阳光“光明行动”复明公益慈善项目、关爱乳腺健康防治公益慈善项目、闰土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慈善关爱基金、闰土“情暖童心”为爱同心关爱项目、关爱女性防治宫颈癌公益慈善项目、卧龙帮困慈善项目、龙盛助学慈善项目、红霞敬老帮困孝德资金等项目,资助帮扶对象包括传统的民政在册救助对象、义务教育和高等院校教育(包括研究生教育阶段)在内。对于65周岁及以上的上虞户籍妇女进行宫颈癌的筛查救助。对35周岁及以上家庭生活困难的上虞户籍妇女,经筛查出有宫颈恶性肿瘤及癌前高级别病变,明确在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住院手术的,可向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提出申请救助。患重大疾病开支特别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65周岁(含)及以上老人也有不同程度的资助。

对特殊老人和困难群体存在的护理难题,区民政已经将针对这类对象的探访关爱项目作为2022年度民生实事列入年度试点工作,同步启动镇街级“助联体”服务站建设,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民政困难对象(持有上虞区户籍,民政在册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困境儿童及散居孤儿、散居特困供养对象)和特殊困难老年人(70周岁以上孤寡、独居、留守、失独,以及60周岁以上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对民政在册救助对象和鳏寡孤独困难老人进行探访关爱工作,具体是提供微服务,如:更换水龙头、灯泡、代为买菜等等,30元以下的服务费由乡镇财政负担;

二、实际工作中,重视志愿力量的调剂使用。在探访关爱工作中,志愿服务是不可或缺的一份力量,依托网格员、老党员、社工站社工、村干部和志愿服务人员参与探访关爱的志愿活动,分级分类实施探访关爱活动。由专业探访团队实施入户探访、电话询访服务。结合服务对象意愿,对一般、重点、高风险三类对象,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分类实施常规、常态、特定探访服务。其中,常规探访原则上为一般对象,每隔10天电访1次,20天入户1次;常态探访为重点对象,每隔5天电访1次,8天入户1次;特定探访为高风险对象,每隔3天电访1次,6天入户1次。及时了解弱势群体的生活情况,对收集上来的服务需求进行登记,上传至大救助系统;

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高救助标准,3月22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调整特困对象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原来的1602元每月调高至1905元每月,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绍兴市局正在征求意见,对低保标准进行调整,预计会由目前每月890元调整到每月一千元左右。随之残疾人两补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也会进行调整。当全省SCPI(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或者全省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时,启动价格补贴机制。会发放物价补贴给在册民政救助对象,提升困难群体实际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由物资救助到救助+服务的转变,在逐步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的同时,我们贯彻救助+服务的理念,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和志愿者的力量,努力为困难群体提供包括聊天在内的微服务,防止突破道德底线事情的发生。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对困难群体的关爱氛围。

相信在省试点工作未来社区“邻里救”项目和镇街级助联体项目的开展,我区困难群体生活将会获得质的提升。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努力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体提供服务,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窗口做贡献。

承办科室:社会救助福利和移民科

承 办 人:张进

联系电话:82200109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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