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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k151292752/2022-78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百办〔2022〕48号 公开日期: 2022-11-11 14:41
发布单位: 百官街道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经合社、机关各办线(中心):

为切实做好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完善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绍市医保〔2022〕4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虞医保〔202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1.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非本区域内大学在校大学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5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85元,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165元。财政补贴部分由“区镇”两级财政分担,街道中心镇、发展型乡镇、生态型乡镇财政补助参保人员分别按筹资标准的 10%、8%、6%比例确定,即街道中心镇、发展型乡镇、生态型乡镇财政补助参保人员分 别为175元、140元、105元。

2.本区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区户籍学生(儿童)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75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 585元,区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165元。

3.本区域内大学在校大学生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8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区财政每人每年补贴480元。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社会散居孤儿、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对象、纳入低保低边的因病致贫对象,民政部门在册的“三老”人员,民政部门在册的原精减职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人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残联认定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区卫健部门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其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和乡镇(街道)财政分别补助 50%。以上筹资标准中已包括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保持不变。

二、缴费时间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1月1日起至12月20日止。

三、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银行签约批扣、银行窗口缴费、支付宝缴费、微信缴费、电子税务局网上缴费、 税务窗口缴费等任一途径进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一)通过支付宝为自己缴、帮他人缴费(推荐)

参保人员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或通过扫一扫下图,选择需要缴费的信息,点击“付款”即可完成缴费。“支付宝”可以实现为自己缴、帮他人缴、银行缴费协议签约、打印缴费证明、查询缴费记录等业务。

 

(二)通过微信为自己缴、帮他人缴费

参保人员在微信聊天界面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或扫一扫下图,选择“我要办理-添加人员信息”,选择需要缴费的信息,点击“付款”即可完成缴费。“微信”可以实现为自己缴、帮他人缴、银行缴费协议签约等业务。

    (三)通过银行签约批扣

缴费人选择银行签约批扣,与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目前已与税务联网支持签约批扣的银行有:上虞农商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绍兴银行、招商银行。缴费人可就近到上述银行网点办理签约手续。

(四)通过银行窗口收现

已与税务联网开通银行柜台收现功能的银行有:上虞农商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绍兴银行、招商银行。缴费人可就近到上述银行网点办理窗口缴费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参保是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基础,是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各村(居)社区、经合社和机关各办线(中心)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加以推进,力争在 11 月底前完成主要征收工作,12 月中旬前完成扫尾记账工作,确保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街道社会事业办负责统筹推进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牵头落实参保登记、待遇落实、政策宣传等工作,负责非本区户籍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宣传发动工作,配合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免缴人员名单报送工作。街道财政办负责相关经费保障,确保街道配套资金及时到位。街道党建办(宣传线)要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的宣传。各村(居)社区、经合社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宣传发动、催报催缴、信息核实等工作。各单位要对照各自职能,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沟通,真正做到通力合作、无缝衔接,确保普通居民参保“应参尽参、应缴尽缴”,资助参保对象“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实现街道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9%以上,资助参保率达到100%。

(三)加大宣传,造浓氛围。各村(居)社区、经合社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同时要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加强舆情引导,及时解答筹资标准调整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问题,突出医保共建共享、互助共济的理念,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保缴费积极性,为参保缴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9日

百办(48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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