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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32/2022-787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1-17 16:17 | |
发布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关于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罗黎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 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关于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罗黎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了对罗黎明同志2019年1月至2022年2月担任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并出具了虞委审办资意【2022】1号《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罗黎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结果罗黎明同志任职期间,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积极采取举措,科学编制规划,优化用地空间,精准要素保障,统筹利用资源,立足保护主责,严格资源管护。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经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4宗闲置土地未及时处置”的整改一是审计指出问题后,已积极进行整改,其中3宗土地已完成收回手续,1宗土地已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正式开发建设;二是今后将落实好批后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区依法依规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目前已整改完成。 2.关于“未及时查处违规占用耕地”的整改一是成立上虞区自然资源违法违规用地等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区自然资源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改。二是对审计指出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地块已函告属地乡镇,要求及时整改。目前正在整改中。 (二)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 1.关于“临时用地复垦不及时”的整改 一是审计指出的8只临时用地项目目前已经全部完成复垦;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指导督促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 (三)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1.关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展缓慢”的整改 一是成立整改提升工作专班,制定“一矿一方案”,每周通报进展,压实整改进度,目前治理进展缓慢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二是下步将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加强对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优化生态环境,改善生态面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治理,让废弃矿山重现“绿水青山”。目前已整改完成。 (四)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1.土地资源监管方面 (1)针对“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城北3号储备地块的土石方已于5月中旬清理;二是建立台账制度,加强储备土地巡查督查;三是完善与百官街道签订管护合同,进一步明确管护职责和考核验收要求。目前已整改完成。 (2)针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管不到位。未定期报告土地整治绩效评价结果,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问题。 一是根据《浙江省整治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土地整治绩效评价,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绩效评价结果。经向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示,是指上级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时上报评价成果;二是针对部分垦造项目管护期内撂荒、闲置问题,已指导乡镇做好管护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 2.林业资源监管方面针对“珍贵树赠苗造林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落实专人组成检查组,对珍贵树赠苗造林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建立珍贵树赠苗造林工作的检查监督制度,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目前已整改完成。 3.矿产资源监管方面针对“未及时完成采矿权到期矿山验收及闭坑工作”问题。一是已采取封宕措施,目前已下发清场并关闭矿山告知书和注销采矿许可证通知书,并对该矿山实施物理隔离,张贴警示标语;二是下一步将组织专家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恢复情况进行验收。目前已整改完成。 4.行政执法监督方面(1)针对“违法建筑没收工作监督不到位”问题。 审计提出的两块违法地块已办理农转用,目前已经完成整改。 (2)针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执行结果跟踪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与法院和属地政府协调对接,对于法院已经做出裁定的,督促乡镇(街道)执行到位;二是对符合完善手续的,做好与市局和其他业务科室的对接,抓紧完善手续。目前已整改完成。(五)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针对“未经考核验收拨付储备土地管护资金108.78万元”问题。 一是完善与百官街道签订管护合同,进一步明确管护职责和考核验收要求;二是严格资金拨付,年底将对照文件及合同要求,对储备土地管护情况做好考核验收及资金拨付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针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建议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好闲置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压茬推进“四未一低”土地消化利用,积极探索一般工业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模式,全面提升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依规用地水平,严控新增闲置现象产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人防+技防”,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方案》,加强源头防控。加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建立“一矿一方案”,专班化运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针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建议 牢固树立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意识,利用周一夜学,通过“科室长论坛”、“所长轮训”等形式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工作水平。同时出台《上虞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巡查人员的管理考核,规范巡查工作,提高巡查效能。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认真开展卫片执法监察,推动卫片违法用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耕保督察等问题整改。 (三)针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进一步加强资源环保类资金监管”建议 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局《内控制度》规定严格资金拨付,加强对土地日常管护,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2022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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