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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肿瘤医院绍兴院区涉及地块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公告
访问次数:发布日期:2022-11-07 14:44 字体:[ ] 信息来源:区建设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绍兴市上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虞政发【2018】23号)等相关规定,已完成对浙江省肿瘤医院绍兴院区涉及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现将该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2月7日。

    被征收人认为该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绍兴市上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办事处(沥海街道海滨路41号 )提出,并附房地产权属证明、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单位委托书(上述资料加盖公章,个人的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孝青   联系电话:0575-82971321

    附件:浙江省肿瘤医院绍兴院区涉及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pdf

          浙江省肿瘤医院绍兴院区涉及地块房屋征收补偿项目红线图.pdf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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