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相关管理办法。 (二)统筹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制定和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协同推进并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负责对进入或者退出行政审批(服务)平台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初审,报区政府决定。对进入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运转情况进行协调和监督。 (四)负责对各部门单位进驻(委托)的事项办理进行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 (五)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土地使用权交易等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负责公共资源工程交易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及评审专家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的入库、审核、维护、管理和监督。 (六)审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各项交易规则和制度,审核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对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招标代理、代理机构进行考核。指导和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招标投标工作。 (七)受理对进驻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投诉和举报,协调处理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调查处理全区 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区“双查双保”中介监管平台运作及涉审“中介超市”管理。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便民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行政审批管理科 (三)监督检查科 (四)信息化建设管理科 (五)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科 (六)产权交易监督科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机关服务站 (一)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绍兴市上虞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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