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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6325725/2022-794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便民〔2022〕6号 公开日期: 2022-12-12 11:00
发布单位: 区便民服务中心(区招投标监督办) 有效性:

绍兴市上虞区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专项行动方案

为顺应城乡社区现代化建设要求,全面强化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功能,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办[2022]5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绍市政服发[2022]2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要义,以数字赋能为动力,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全面强化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着力探索城乡社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加快实现“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实效,场景上有呈现”。到 2024 年底,全区所有城乡社区创建成标准型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其中40%城乡社区创建成示范型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支撑。

二、工作重点

1.硬件有改观。分类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中心便民大厅场所建设,“示范型”社区服务中心便民大厅一般不小于 80平方米,应设置咨询服务区、政务受理区、办事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标准型”社区服务中心便民大厅一般不小于50 平方米,应设置政务受理区、办事等候区,有条件的可设置咨询服务区、自助服务区等。标识牌统一为“××社区服务中心”,应固定在办公地点正面醒目位置。大厅一般应设置在一楼并实行开放式服务,整体环境整洁、舒适、宽敞,大厅醒目位置应设置公示栏,公示内容应包含人员信息、办理事项,办事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可汇编成册供办事群众翻阅,也可通过显示屏公示。鼓励示范型的社区服务中心配备网络视频系统、高拍仪、电子显示屏、综合性自助服务机等设施。

2.软件有提升。以群众“会办”“好办”“愿意办”为目标,根据“一网通办”工作要求,推进村级政务服务 2.0建设。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应依托政务服务 2.0 平台,科学合理设置综合办事窗口,落实专人负责政务服务工作和现场管理,实现“一人多能、一窗多能”,有条件的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可探索政银合作模式,提升人员工作效能。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由区便民中心统一配备“虞快办”办事平板,工作人员要依托办事平板通过政务 2.0 平台积极为群众办事。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应设置 1 个以上综合窗口,“示范型”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可结合本地实际设置特色或个性化窗口。

3.服务有实效。顺应城乡社区服务一体化趋势,延伸扩大政务服务范围,按照“应进尽进、能办尽办”原则,将民政、公安、社保、医保等高频涉民事项纳入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可办事项 100 项以上(见附件 1),并对外公示。逐一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明确申请主体、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方面要求,形成一套完整、实用的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体系。结合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落实一名素质好、责任性强、有一定文化水平、能操作电脑、会使用2.0PAD 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作为政务服务 2.0 专员,专门负责政务服务 2.0 移动大厅基础配置、事项认领、办件受理、统计、线上帮办、结果反馈和跟踪等工作,确保下放事项“有人能办,办得好事”。建立规范机构运行、评议服务质量等制度,探索开展窗口服务“好差评”,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红色代办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AB 岗制度等服务规范,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窗口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高效运行提供机制保障。

4.场景有呈现。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宣传,对于社区可办事项,要通过“虞快办”办事平板进行及时受理,实现基层可办;对于社区帮办的事项,要积极引导通过自助服务终端进行自助办理,鼓励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 APP 等实行网上办、掌上办;对于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众,要健全村社“虞快办”代办制度,有效利用“虞快办”办事平板,实现村社随时上门办,推动“大厅办”向“自助办、网上办、掌上办、上门办”迭代,真正实现数字化助推下的办事不出村。

四、实施步骤

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专项行动分三年实施,2022年实现 30%城乡社区示范型创建,2023 年全区所有城乡社区创建成标准型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其中 40%城乡社区创建成示范型社区(便民)服务中心,2024 年对创建成功的示范型和标准型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抽样回头看,确保创建成果。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区便民服务中心牵头负责面上协调推进和相关建设业务指导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场地硬件设施建设指导;区财政局要加大对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的财政支持力度;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负责技术支撑和指导工作;涉及事项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专门科室人员,配合做好事项下放和业务培训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强化主体责任,做好场地改造提升、工作人员配备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督查考核。将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工作考核重点。由区便民服务中心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督查,并按照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3.加强激励奖励。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2.0 版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20〕16 号)文件精神,对一批工作先进、办件量高的行政村(社区)实行以奖代补保障,按一定比例给予其场地改造、设施提升等资金奖励。加大对服务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造浓氛围,切实激发基层工作积极性。

附件:1.城乡社区政务服务 2.0 标准化事项清单

    2.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硬件建设标准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3日

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序号
类别大厅面积
办公设施服务设施
公示内容
办事要求
其他要求
1示范型
不少于80平方米配有电脑、打印机、平板、复印机、电话、政务2.0平台、档案柜、窗口标识、工作人员桌牌。配有办事指南(须知)、办事样表、便民联系卡、意见箱、休息椅、老花镜、饮用水。工作职责、人员信息、服务事项、办公时间、办事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政务2.0事项办理,做到政务2.0事项“应收尽收”,并及时按照要求更新事项清单。服务大厅窗口应有2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鼓励配备自助服务机、摄像监控系统等设施。
2标准型不少于50平方米
配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平板、电话、政务2.0平台、窗口标识、工作人员桌牌。配有办事指南(须知)、办事样表、便民联系卡、意见箱、休息椅。工作职责、人员信息、服务事项、办公时间、办事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
落实专人负责政务2.0事项办理,做到政务2.0事项“应收尽收”,并及时按照要求更新事项清单。服务大厅窗口应有1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1名及以上兼职工作人员。

注:标识牌统一为“XX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应固定在中心办公地点正面醒目位置,大厅应为敞开的“一站式”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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