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2-12 17:03 | |
发布单位: |
(义务教育)上虞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自查自评报告 | ||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7〕18号)和《浙江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推进计划(2021—2030年)》(浙政教督办〔2021〕12号)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在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的基础上,持续发力,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现将我区创建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上虞地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区域,杭州湾大湾区的“金南翼”,位于杭州和宁波的几何中心,是绍兴三大城区之一。2021年初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区域面积1362.4平方公里,下辖7个街道、13个乡镇,户籍人口71.71万,外来常住人口约21万,整个地形地貌呈现“五山一水四分田”的格局。全区共有规上工业企业771家,境内上市企业19家,近年来正在聚力打造以1个国家级开发区、2个省级开发区(度假区)、5个特色小镇和N个小微企业园为主体的“1+2+5+N”的高质量平台体系。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35.7亿元,同比增长7.2%;实现财政总收入170.5亿元,增长1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亿元,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进出口总额增长13.8%,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2%和10.3%。 (二)教育发展概况 目前,全区共有义务教育段普通中小学73所(包括6教学点)。其中,小学49所、初中1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在校生共有1577班57300人,其中小学生1098班40172人、初中生479班17128人。教职工共有4488人,其中小学2682人(专任教师2589人),初中1806人(专任教师1688人)。另有特殊学校1所,在校义务教育段学生9班85人,教师35人。 近年来,上虞区一直致力于推进教育现代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主动履行政府教育职责,建立完善各类教育保障机制,努力创办人民满意教育。先后获评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全国艺术教育实验县市、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市、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电教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首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典型案例单位、浙江省教育强市、浙江省课程改革先进集体、省首批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等荣誉。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数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省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等级为A。上虞区教体局连续四年被评为浙江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优秀单位。 二、主要做法 (一)政府履职有作为 1.明确创建任务。上虞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履职,积极争创。2021年3月,出台《绍兴市上虞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五大创建行动计划(2021-2025)》,文件明确上虞区到2022年基本达到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标准。 2.加强部门协调。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11个部门和20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由编办、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分局、财政局、人社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等部门参加的创建工作会议,明晰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 3.建立工作专班。创建工作专班,由区教体局局长任组长。制定任务分解表,对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四方面内容的32条指标进行逐一解读、条条分解。召开学校动员部署会议,解读创建指标,制定全区义教段学校创建整改方案,明确创建“路径图”,“一校一策”指导创建迎评。 4.努力符合创建标准。通过民转公、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及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消除浙江华维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现为华维文澜中学)、绍兴市上虞区华维文澜小学、绍兴市上虞区实验中学(现为实初集团实验中学)等3所大规模学校,努力符合创建要求。 (二)经费投入有提升 1.确保经费增长。2020—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分别达到21.78亿元、22.9亿元,其中2020、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义务教育段经费分别为13.99亿元、14.13亿元,年增长1.2%,保证义务教育段生均经费、教师工资福利、校舍基础设施、教育信息化设备等教育资金的及时拨付。 2.提高经费标准。出台《关于加强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虞教体财【2021】18号),义务教育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为小学900元/生.年、初中1100元/生.年,远高于省定标准。其中,对小规模学校还出台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机制,如在校生299人及以下的按300人拨付公用经费,在校生300-399人的按400人拨付公用经费,在校生400-499人的按500人拨付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中属于送教上门的,为义务教育学校同一学段的15倍标准,在校就读的,为10倍标准。 3.设立专项经费。区委区政府牵头设立“浙江龙盛”强师工程和“闰土优质均衡”专项资金,壮大名优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共富。近三年,投入1亿多元,实施智慧教育(含互联网+义务教育深化推进项目、安全智慧校园、智安校园学生守护平台)、中小学生“明眸亮睛”近视眼防控工程、公办中学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等。 4.均衡配置资源。根据学校现状和各乡镇实际,稳步推进薄弱学校撤并计划,优化学校网点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2020-2022年间,投入8.37亿元对8所义教段学校进行改扩建和2所小学的新建工程。目前,各校均按照国家标准配足配齐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馆、多媒体教室、教学仪器设备、体艺劳器材以及图书资料等教育教学设备设施,达标率100%。学校的普通教室灯光改造率、多媒体教学系统普及率、校园无线网络覆盖率、阳光食堂建成率均达100%,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差异越来越小。 (三)师资队伍有活力 1.加强教师交流,推进教育均衡。一是切实解决乡村学生向城区集中,破解城区教师不足的难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超编学校分流、城区优质学校分流和盘活存量师资等方式解决城区新建学校的教师需求。三年来,228名义教段学校教师通过招考补充到城区学校。二是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我区从2014年起,在义教段学校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区教体局联合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印发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虞教体〔2014〕37号)等文件,规定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范围、对象、类型和实施办法,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和职称评审、评先评优挂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22年,全区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803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达169人,交流轮岗教师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比例为21%;其中骨干教师41人,占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比例24.3%。 2.强化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素质。一是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平台管理,确保教师100%参与。二是优化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全“优”通过省教师发展学校等级评估。三是有效组织教师培训,通过五级培训完成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确保教师每年继续教育培训课时不少于72学时,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全员完成信息技术2.0培训。四是提高校本研修质量,借梯登高,利用高校优势、名校实力,提升学校研修品质,推出软性引进机制,实施项目化研修。 3.提高工资待遇,激发教师活力。建立义务教育段教师工资收入增长长效联动机制,2019-2021年,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收入。其中,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教师基本工资49055元,绩效工资53646元,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统筹考虑教师77936元,合计工资收入为180637元,而当年度公务员工资收入为178049元。 4.推动“三名”工程,促进教师成长。出台《关于推进“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引进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制订《上虞区“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评审奖励办法》《上虞区“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实施细则。区委区政府牵头设立“浙江龙盛”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精准培养,长效激励,助推教师更快更好成长。新增省市教坛新秀34名,市学科带头人45名,浙派名师培训对象18名;名师培养更多更高。新增省特级教师4名,市名师33名,区名师名校长254名;培训平台更优更宽,建立“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省级5个,市级16个,区级26个,分别由省特级教师,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担任导师。 (四)居民入学有保障 一是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儿“应入尽入”,不出现失学辍学。二是全面保障随迁子女在居住地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积极安排符合当地入学条件的其他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三是继续实施好“公民同招”,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四是探索试行“长幼随学”服务,落实“浙有善育”要求,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五是严格实行均衡分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均衡编班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秋季上虞区初中学校七年级新生均衡编班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六是落实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2020年优质普通高中50%的招生名额实行名额分配招生,2021年、2022年按60%的招生名额实行名额分配招生。 (五)改革创新有质量 1.深化教育合作。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上虞区关于推进新时代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出台《关于切实做好 2021 年基础教育共同体组建和常态化推进工作的通知》。一是区内教共体建设扎实开展。2022年教共体结对帮扶学校已达100%,其中鹤琴小学与下管镇小,实初集团实验中学与汤浦镇中学、上浦镇中学教共体合作案例获浙江省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区域和学校典型案例。教共体建设正成为我区教育体制创新、管理优化、质量提升的强大引擎。二是教育网点布局调整和集团化办学进一步优化。2021学年撤并小规模学校4所,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了优质的城镇教育资源,逐步实现“初中向城区街道、中心镇集聚”目标,发挥了适度办学规模下促进教育质量提升效应。三是与高校协作办学推进乡村学校高质量发展。依托中国美院,引入高校优秀师资和课程参与乡村学校课后服务活动,推出“互联网+乡村艺课”服务模式;继续加强与“浙江师范大学”、“浙大教科”等合作办学;探索与浙江大学合作办学模式。目前,我区共有“名校+新校教育集团”3个,跨乡镇教育集团3个、“融杭联甬接沪高品质名校+基础教育学校”教育集团2个,义务教育松散型互助发展共同体11对,“高校+附中”“名校+薄弱校”、镇域一体化、学区化、九年一贯制教育集团各1个,“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同步课堂实施学校全覆盖。 2.积极争创省级试点。以“改进学校教学管理”试点项目为主体,以“大数据精准教学实验区”项目和“作业改革实验区”项目为两翼,相辅相成,形成“一体两翼”格局。上虞区应邀参加省精准教学实验区第二次研讨会,并在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高质量建设“学在上虞”精准教学平台,优化办学理念,努力实现教师教育观念、教学手段大转变。我区成为全国首批“央馆虚拟实验”教学规模化应用唯一试点地区、全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地区,并开展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省级试点工作。“上虞教育码”构建防疫打卡“四色预警”做法获成岳冲副省长批示肯定。新时代的上虞,已然成为教育改革的先行地,为全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上虞方案”、贡献“上虞智慧”。 三、评估指标的达成情况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上虞区经过自查自评,四大方面32项指标,30项达标、2项基本达标。全区小学、初中七项资源配置评估差异系数分别控制在0.35和0.29以下,小学、初中校际均衡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292和0.248。各项指标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源配置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自评达标) 全区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共4242人,其中小学2575人、初中1667人。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的全区平均值分别达到6.42和9.73,校际差异系数分别为0.285和0.204。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自评达标) 全区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共1443人,其中小学776人、初中667人。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的全区平均值分别达到1.93和3.89,校际差异系数分别为0.289和0.201。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自评达标) 全区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共762人,其中小学529人、初中233人。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的全区平均值分别达到1.32和1.36,校际差异系数分别为0.271和0.261。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自评达标) 全区教学及辅助用房共487774.33平方米,其中小学317537.9平方米(其中室内体育场馆面积54833.22平方米)、初中170236.43平方米(其中室内体育场馆面积28216.262平方米)。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的全区平均值分别达到6.55平方米和8.29平方米,校际差异系数分别为0.286和0.252。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自评达标) 全区体育运动场馆共767080.342平方米,其中小学487614.5平方米、初中279465.842平方米。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的全区平均值分别达到12.15和16.32,校际差异系数分别为0.299和0.267。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自评达标) 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的全区平均值分别达到4563.05元和5450.50元,小学差异系数为0.270,初中差异系数为0.287。 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标学校53所,达标学校比例100%; 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标学校24所,达标学校比例100%。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自评达标) 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的全区平均值分别达到 4.07和 4.15。 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达标学校53所,达标学校比例100%; 初中: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达标学校24所,达标学校比例100%。 (二)政府保障程度 1.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自评达标)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教育资源布局,确保我区教育设施建设与教育事业的未来发展相适应,我区编制《上虞区学校网点布局规划(2021-2030)优化方案》,制定出台《上虞教育与体育事业“十四五”规划》,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新扩建项目建设工程,有效扩大教育资源容量,服务上虞经济社会发展。 2.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自评达标) 全区统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学校建设由区教体局财基科统筹规划、指导实施。我区教师编制标准统一,教师编制由局人事科统一核准,报区委编办审定。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格落实绍市财教〔2019〕6号文件要求,明确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不低于省基准水平。自2019年开始,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定额为小学900元/生·年、初中1100元/生·年,公用经费由区财政统一保障。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2020版)》统一落实教育装备配置规范标准。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自评基本达标) 各小学、初中学校都能严格落实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的标准;改造后可实现,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自评基本达标) 我区近三年里,2020 年超 2000 人学校数初中 2 所,小学 4 所;2021 年超 2000 人学校初中 1 所,小学 5所;2022 年超 2000 人学校初中 0 所,小学 4所。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自评达标) 2022学年,我区小学在校学生40137人(不含50人以下教学点),班级数1098个,平均班额为36.6人,所有班级学额均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在校学生17128人,班级数479个,平均班额为35.8人,所有班级学额均控制在45人以内。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自评达标) 近三年里,全区不足 100 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数量为:2020 年共计 11所,2021 年共计 11 所,2022年共计 9 所。2019年,我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虞政办发〔2019〕72号),切实保障小规模学校办学经费,明确中小学:在校生299人及以下的按300人拨付公用经费,在校生300—399人的按400人拨付公用经费,在校生400—499人的按500人拨付公用经费,500人及以上按实际人数拨付公用经费。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自评达标) 目前,我区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安排为:属于送教上门的,为义务教育学校同一学段的15倍标准,在校就读的,为10倍标准,远高于6000元的标准。 8.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自评达标) 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工资49055元,绩效工资53646元,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统筹考虑教师77936元,合计工资收入为180637元;我区2021年公务员工资收入178049元。2021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收入。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自评达标)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自2011年起出台上虞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政策,在全区各学校开展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以五年为一周期,要求老师们在一个周期内完成360学分的培训。至2021年,我区已圆满完成两个轮次的培训,目前正开展着第三轮的培训。近5年全区应参加培训教师3965人,完成培训学分的教师 3965人,教师培训完成率100%。 10.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自评达标) 我区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控机制。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切实采用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实行动态调整。及时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重点补充紧缺学段或学科所需教师,确保区域内所有中小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11.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自评达标) 我区从2014年起,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区教体局和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虞教体〔2014〕37号)等文件,规定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范围、对象、类型和实施办法,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和职称评审、评先评优挂钩。2022年度全区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803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达169人,交流轮岗教师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比例为21%;交流轮岗骨干教师41人,占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比例24.3%。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自评达标) 全区义务教育段在岗专任教师4277人,其中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4277人,占比100%。在教师招聘中,严把进口关。每年新教师招聘,要求参加报名的人员必须先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并定期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进行注册。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自评达标) 一直以来,我区义务教育段城区和乡镇(街道)公办学校根据“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学、划学区招生”要求,安排适龄少儿按照户籍及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住宅房产权证)入学。各校在招生过程中,不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学科文化知识笔试或面试。2022学年,我区城区和乡镇(街道)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为100%和100%。 14.全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自评达标) 自2020年-2022年三年,我区优质高中春晖中学、上虞中学招生名额分配生比例由2020年的50%,提高到2021年、2022年的60%,并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农村学校学生就读优质高中的几率更大,充分调动每一所初中的办学积极性。2021学年全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总数1300人,分配名额780人,占比60%,其中分配农村学校的名额416人,占分配名额总数的53.3%。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自评达标) 建立由民政、教育、妇联、关工委等多方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帮扶服务体系,2022年,我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有15463人,全部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为100%。切实保障外来建设者子女、残障学生和家庭贫困学生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权利,努力让每一个学生不掉队、都出彩。 (三)教育质量 教育质量评估通过以下9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 1.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自评达标) 我区初中三年巩固率2020初中毕业生99.36%,2021年99.98%,2022年99.97%,达到考核标准。 2.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自评达标) 我区非常重视特殊教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开展适宜的特殊教育,并深入推进融合教育,进一步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拥有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权利,实现教育公平。2022学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段残疾儿童少年共181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含县域外)就读85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67人,送教上门29人。2022学年我区义教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自评达标) 我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均已制定章程,并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上按要求做好章程核准(备案)申请工作。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教育技术装备投入,提升改造教育城域网,更新全区教室多媒体设备,积极推进信息化进程,利用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精准教学一体化平台等提升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水平。 4.全区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自评达标) 有效开展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积极落实师训经费,全区义教段所有学校按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自评达标) 区教体局根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的要求,于2020——2023年期间分批完成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到目前初中、小学学段已基本完成。通过实施提升工程2.0,基本实现了“三提升两推进一形成”,即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推进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创新、全面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长足发展,形成与我区教育信息化建设目标相适应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新样态。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自评达标) 每年印发《学校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及行事历》,每年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均达到良好以上。自2014年开始,以“绿色校园”、“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创建等为载体,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截至目前,共有56所学校被评为区级以上绿色校园,50所为绍兴市级绿色学校,30所为浙江省绿色学校。区级文明校园42所,32所评为绍兴市文明校园,9所评为省文明校园,1所评为部级文明校园。全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自评达标)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开好课程,教学秩序规范有序,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不断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初中分层走班教学,深入推进拓展性课程建设。开展《上虞区学校“虞少年 悦劳动”主题实践活动》,确定每年5月份的第二周为“上虞区中小学生劳动周”,发布中小学“学生劳动清单”,开展校内优秀劳动实践基地评选活动。 8. 无过重课业负担。(自评达标) 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深入推进“办有品质的活教育”,以“五项管理”“双减”主要抓手,大力推进中小学实践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优化课后服务,压减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稳妥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自评达标) 我区参加浙江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经测算达到相关要求。 (四)社会认可度 2021年,全区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对区域教育工作满意度93%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是不断扩大教育资源,解决居民入学问题。随着上虞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学龄儿童将持续向主城区优质学校集中,义务教育学位资源的结构性供需矛盾仍将比较突出。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学校建设项目,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二是不断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教师专业水平。要着力完善青年教师培育机制,系统推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要着力考核名师在教育一线的实际表现,精研人才考核办法,完善《名师年度考核评价细则》《名师工作室考核细则》;要着力打造“三名”引进培育工程高精品牌,促进名师精英走向卓越,深化卓越校长培养工程,规划精英教师提升工程。 三是不断强化政策扶持,积极振兴乡村教育。推进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推进城区学校与镇区、乡村学校结对共建全覆盖,加强城乡教师交流轮岗。积极推进乡村学校现代化建设,加强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培训,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