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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佩戴口罩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2-12-14信息来源:上虞发布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每个人都是一道防线。正确佩戴口罩是阻断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最方便、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是一种文明行为。为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公众健康,现就全民佩戴口罩发出倡议:

一、公共场所全程戴

倡导在以下重点场所做到“凡进必戴”:

1.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学校、托幼和托育机构等。

2.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酒店旅馆、宗教场所、文体场馆、娱乐和休闲场所、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

3.机关企事业单位办事大厅、人员密集的企业生产车间。

4.厢式电梯等狭小密闭场所。

5.人员密集的景区、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6.飞机、高铁、火车、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

7.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

8.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场所。

二、重点人群必须戴

倡导以下重点人群在岗期间做到“应戴尽戴”:

1.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护士、后勤等相关人员。

2.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岗位人员。

3.直接接触邮政快递、外卖行业物品等岗位人员。

4.商超、农贸市场、餐饮、酒店、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

5.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从业人员。

6.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

三、全民参与规范戴

倡导广大市民群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规范佩戴口罩,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监督者”和“宣传者”。

1.建议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2.正确佩戴口罩,时刻牢记口诀:“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换口罩”。

3.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4.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十大症状时,务必及时就医并全程佩戴好口罩。

四、党员干部带头戴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积极参与,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消毒处置。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提高佩戴口罩的执行力,养成随身携带口罩、出行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当好佩戴口罩的“宣传员”,积极动员周边人员充分认识佩戴口罩的重要性,消除“戴口罩无用”思想。


疫情防控千万条,戴好口罩第一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把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标配,养成“全民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共同守护好我们健康平安的家园。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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